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力保障了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取得扎实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统筹谋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局党组先学领学,2022年10月25日、11月1日先后召开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学习宣传贯彻工作。11月16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11月18日召开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围绕党的二十大,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莞市生态环境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方案》,遴选43项作为硬任务责任清单,定期分析研究、推动落实。制定了《“生态先锋”党员环保志愿服务队党建品牌创建实施方案》,列出12项任务清单。印发《东莞市生态环境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聚焦水、土、气等硬指标硬任务,细化32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任务清单,切实推进臭氧和颗粒物协同防控、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工作落地落实、沙田泗盛国考断面达标攻坚、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等。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2年5月30日,我局组织召开第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讨论会,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里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要自觉维护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等内容。会议指出,要按照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体现对人民和民族根本利益的责任担当。一是对主要环境执法、许可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使行政执法、许可有章可循。二是规范法律文书格式和提高文书制作水平。三是强化环境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与要求,明确各部门、岗位的工作职责,做到权责清晰,责任明确。四是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和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动我市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抓住“关键少数”,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2022年,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及法治东莞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及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2年,全市治污成效稳中有进,全市2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7个国考断面全面达标,水质优良比例达85.7%(超额完成省下达的57.1%任务目标);22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稳定实现“长制久清”,53条农村黑臭水体消除黑臭,全市716条内河涌消劣比例达77.8%;6项大气污染物中,5项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臭氧未达标),其中PM2.5浓度20微克/立方米,持续达世卫组织第二阶段目标,未发生重度污染天气;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2个环境区域点位V类比例为0。“无废城市”建设正式启动,成功入选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编制完成《东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生态环境管理服务得到强化,“两证合一”制度改革试点稳步推动,环评审批办理量持续攀升,现代监控体系不断完善,全市生态环境保持安全稳定。
(一)全面履行生态环保职能
1. 着力深化便民服务改革。一是推动29项依申请事项纳入全市窗口通办。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千项业务·全市窗口通办”工作方案》,按照“窗口前移、市镇通收、跨镇通办”三个模式,我局29项依申请事项可在全市任意政务服务大厅进行收件,进一步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实现“全市通办”。我局对纳入全市窗口通办的事项进一步完善办事情形、申请材料、收件要点、审批流程等,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严格按照平台推送的事项进行通办、按照平台梳理形成的标准进行收件。二是推行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试点工作,试行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通过现场调研和资料分析,基本确定我市“两证合一”改革试点方向,印发《东莞市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东环办函〔2022〕58号),将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及共性工厂项目纳入试点范围,积极探索简化环保手续办理机制,加快实现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2. 推行依职权事项和依申请事项清单管理。我局制定了依职权事项开展情况整改方案,对我局依职权事项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应开展而未开展的依职权事项进行分析总结,督促落实整改。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跟踪调度权责清单事项开展情况。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对照《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22年政务服务全域标准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含依申请事项)的标准化、规范化方面的梳理工作,对各渠道办事指南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确保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布内容和线下实体大厅办事流程环节、时限等保持一致。
3. 加强环境保护领域立法。一是《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正式出台,推进破解生态环境管理难点,填补完善政策空白区,是全国首创立法项目。二是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2个项目立法进度,编制了下一个立法周期“十五五”立法规划,提前谋划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和生态环境教育条例等三项立法,编密织牢我市环境治理法制保障。
4.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入快车道。一是于2022年3月10日印发实施《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指引》(下称《指引》),把案件线索筛查、调查评估、磋商、司法确认和诉讼等环节的责任予以明确,确保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人、任务落实到位。二是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推进会。会议强调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和工作规范加强具体案例开展,不断以案例实践推进改革。三是于2022年7月26、27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第一次评查工作,重点梳理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案件和2021年部分经初筛符合提起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四是压实责任,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纳入环境保护年度考核。2022年,已开展31宗案件,远超去年同期。且已成功磋商超过10宗案件,磋商金额超过50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开始进入快车道。五是推行简易评估程序,此举不但减轻了企业负担,而且极大的加快了工作效率。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建立专案查办制度。抽调精兵骨干组建大案要案组,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违法案件实施专案查办,并落实月度案情研判会制度,强化对全市执法情况的分析,培养一批办案骨干,形成办案指南,发挥传帮带作用,全面提升我市执法能力。2022年,大案要案组已办理2宗超总量排放案件、1宗暗管偷排案件、1宗涉嫌非法跨省转移危废案件。二是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围绕执法行为的规范性、执法数据的真实性及执法任务的完成度等开展月度督查,季度实现全覆盖。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当月监管执法排名以及年度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内部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现场执法中存在的不正之风,持续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
2. 继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22年,全市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339宗,罚款3.35亿元,办理五类案件486宗,其中,按日计罚2宗,查封扣押358宗,停产限产28宗,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58宗,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犯罪案件40宗。2022年我市处罚案件数、罚款总数、五类案件总数全省排名第一。一是日常监管常抓不懈,推进基层分局“局队合一”模式,全员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数量保持全省前列;常态化开展非常规时间段巡查,分局月均开展夜间及节假日检查近7次,有效震慑企业打游击偷排漏排行为;完善异地执法机制,全年开展不少于5次跨市联合执法,不少于6次跨镇交叉执法。二是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包括重点流域、重点涉水企业、黑臭水体周边、饮用水源保护区、涉VOCs企业、固废危废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集中整治突出环境问题。三是严查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污染严重、影响恶劣、屡查屡犯的生态环境行为。2022年,全市共查处超标排污、逃避监管、危废固废类、涉14个重污染行业等恶意违法案件582宗。
3. 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印发出台一制度两清单十三项工作指引,构建包容审慎、刚柔并济执法体系。2022年累计不予处罚案件1086宗,不予处罚超1.14亿元;免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847宗,免予执行约8295万元;申请道歉承诺案件613宗,同意减轻处罚391宗,降低处罚约2884万元。
4. 深入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工程。一是2022年6月28日,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会。此次培训会邀请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洪朝法官现场授课,市局机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分局负责执法工作的分管领导、执法股股长以及业务骨干等140余人参加培训。二是2022年8月1日-8月5日,组织召开依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邀请广东警官学院法律系高达老师现场授课,对全局在编人员进行全面的法治培训。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
1. 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市主要领导落实现场督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8次工作会议加快推进整改工作,二轮央督14项整改任务中,点名东莞3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其余11项共性事项中已完成2项,达到时序进度7项,未达时序进度2项但正加紧推进。2022年茅洲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获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正面典型案例。
2. 做好环境信访问题调处,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共受理环境问题信访投诉6890宗,均按要求组织核实处理,投诉量同比下降67.7%。
3. 继续推行有奖举报制度,激发群众参与环境治理,受理线索63条,累计发放6批奖励金144万元。
(四)持续拓宽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普及渠道,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1. 与时俱进,充分运用“互联网+新媒体”宣传模式。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政务抖音号、政务视频号以及公众网站,通过短视频、以案释法、条例解读等形式适时发布法律法规的内容。2022年发布相关推文约60篇次,制作并发布《工业固废和危废混合处理?NO!》《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多重要?快进来看看》《你知道“无废城市”吗?》《企业环评有多难,看看就知道》等普法宣传短片,以及制作企业常见10种环境违法行为系列等原创视频。
2. 加强教学,持续深化百场生态文明大讲堂宣讲活动。积极通过进学校、进企业的方式普及宣传法律法规学习,2022年我市已举办“双碳”战略专题宣讲活动、“无废城市”建设宣讲活动等,线上线下受众达万名人次。
3. 丰富形式,持续深入推进“日常小行动,降碳大作为”全民行动。在张挂海报标语、播放宣传视频、开展主题宣讲、征文比赛、讲解员大赛等丰富的活动当中,融入普法宣传教育,扩大受众面,提高公民生态环境保护义务、主动践行低碳绿色生活方式。
4. 广泛推广环境教育设施常态化向公众开放。为了加深公众对环保法律法规的理解,在全市36个环境教育基地开展环保开放日活动,并向公众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2022年开展线上线下宣教活动超过500场次,辐射公众逾82万人次。
三、存在的不足和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了总体改善。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违法问题发现能力不足;二是基础能力与任务要求不够匹配;三是执法行为仍需进一步规范。
2023年,我局坚持对标党中央、省和市关于法治建设的新标准新要求,聚焦重点任务,以提升生态环境领域环保法治水平为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改善、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健全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在重点推进我局牵头开展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和扬尘污染防治方面的3个立法及2个地方政府规章项目进程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我局“十五五”立法规划,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和生态环境教育条例等立法研究,切实加快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进程。
二是持续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工作。积极推行简易评估程序,探索设立我市鉴定评估专家库,推动成立东莞本土评估机构,切实解决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意见等费用高昂问题;持续提升工作合力,协助财政部门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的收纳、支出、监管机制,争取法院支持减免或缓交诉讼案件受理费,推动形成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农业、水务、城管等部门各负其责、分工配合、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三是继续聚焦环境质量问题。围绕无废城市创建、国考断面稳定达标、臭氧污染难题破解等中心工作,提供坚强有力执法保障,保持违法案件审查从严底色,同时,突出规范执法、精准执法,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进一步构建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体系,落实“执法+服务”理念,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行审慎包容监管,助力我市“双万”起点上更高质量发展。
专此报告。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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