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会
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落实年度普法计划,6月28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会。此次培训会邀请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洪朝法官现场授课,市生态环境局业务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分局负责执法工作的分管领导、执法股股长以及业务骨干等14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李洪朝法官就行政处罚的典型违法样态进行评析,分别从“主体不适格、超越权限、主要证据不足、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处罚失当”等方面予以讲解,结合实务中的典型案例,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培训会后半程现场与会人员踊跃提问,李洪朝法官进行了专业、详尽的解答,现场反响热烈。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是我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具体举措,也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此次培训既有理论的提升,又有实践的指导,为我局执法人员执行运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提供了有力的帮助。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局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加深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认识和理解,对促进办案质量提升产生积极作用。下来,我局将继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依法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法治东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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