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出庭应诉
时间:2021-11-30 15:22:21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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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下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原告东莞市展胜五金贸易有限公司、杨某诉市生态环境局、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一案。该案中,原告建设项目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完成自主验收,已投入生产使用,被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处罚。原告不服,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维持处罚决定,原告将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政府作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胡毅峰代表市生态环境局出庭应诉。
庭审现场,双方就原告是否投入生产,行政处罚的程序是否合法等事项展示了大量证据,并发表了意见。
据了解,行政诉讼“告官见官”,有利于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从2014年开始,市生态环境局每年都安排局相关主管领导出庭参加应诉,表明了对行政应诉工作的高度重视。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规定,不断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为维护我市青山绿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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