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东莞市生态环境大事记
一 月
17日 刘光滨常委、副市长召开市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2022年第一期工作例会视频会议,研究加快推进东莞市污水治理工作。
24日 刘光滨常委、副市长召开2022年第1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例会,研究推进东莞市全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6日 省生态环境厅赖泽华书记(时任)率队到莞实地调研松木山水库水功能区优化调整工作。肖亚非书记、吕成蹊市长陪同。
30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公共污水管网管理办法(试行)》。
二 月
15日 刘光滨常委、副市长率队赴松山湖和石排镇调研企业环保选址问题。
18日 省生态环境厅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22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企事业单位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方案》。
24日 刘光滨常委、副市长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东莞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特许经营项目的工作方案。
24日 刘光滨常委、副市长召开会议,专题研究2022年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的工作方案。
28日 全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召开。肖亚非书记及刘光滨常委、副市长参加会议。
三 月
3日 刘光滨常委、副市长召开会议,专题研究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方案。
8日 刘光滨常委、副市长召开会议,听取《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和审查情况。
10日 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指引》。
22日 刘光滨常委、副市长召开市政府专题工作会议,听取关于《东莞市城镇污水排放和处理设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的情况汇报。
四 月
6日 经市司法局审查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
12日 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环境管理示范企业命名工作方案(试行)》。
22日 市人大常委会对东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2日 东莞市“日常小行动,降碳大作为”公民行动启动。
24日 东莞入选“十四五”时期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27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东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五 月
6日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世衍率队调研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
10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2022年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
10日 经市司法局审查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东莞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11日 肖亚非书记率队到中堂镇督导检查防汛和水污染治理工作。
13日 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暨创建国家“无废城市”动员会召开。肖亚非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吕成蹊市长主持会议。
13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城镇污水排放和处理设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17日 刘光滨常委、副市长召开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审议第一轮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事项,专题研究和部署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
18日-19日 省生态环境厅珠三角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办公室来莞开展日常监察,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25日 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来莞调研,视察茅洲河、磨碟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情况。
六 月
5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印发实施《东莞市2022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
7日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徐晓霞率队到东莞市就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工作开展调研。吕成蹊市长,刘光滨常委、副市长陪同。
13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2022年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15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方案(2021-2025年)》。
17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20日 刘光滨常委、副市长召开东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为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关注事项整改落实。
22日 肖亚非书记率队到沙田镇调研泥洲岛标准化产业片区、港湾新城更新改造项目。
23日 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曹小华带队来莞督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办理情况。
28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2022年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七 月
5日 吕成蹊市长率队赴石马河巡河、督导石马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刘光滨常委、副市长陪同。
13日 吕成蹊市长率队赴市生态环境局调研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刘光滨常委、副市长陪同。
14日 刘光滨常委、副市长组织召开2022年沙田泗盛国考断面达标专项攻坚暨六类排水户整治现场推进会,研究推进实施断面水质达标治理。
18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东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19日 刘光滨常委、副市长组织召开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暨市经指办工作会议,加快推进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有关工作。
20日 刘光滨常委、副市长组织召开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暨市经指办工作会议,推进全市13项污水处理新扩建工程建设工作。
八 月
4日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蒋宏奇率队赴东莞调研空气质量国控站点管控、重点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和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等工作情况。
9日 刘光滨常委、副市长率队赴市生态环境局调研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0日 肖亚非书记率队赴市气象局调研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10日-12日 省生态环境厅珠三角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办公室来莞开展日常监察,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15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莞市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24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
26日 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工作方案(试行)》。
30日 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31日 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
九 月
1日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2日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鲁修禄率队到东莞市调研固体废物处置和环境安全风险防控、沙田泗盛断面水质达标攻坚等工作,研究督导推动相关工作。刘光滨常委、副市长陪同。
2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印发实施《东莞市深入打好黑臭水体攻坚战实施工作方案》。
5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推进共性工厂项目建设的意见(试行)》。
5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联合印发实施《东莞市深入打好黑臭水体攻坚战实施工作方案》》。
9日 刘光滨常委、副市长组织召开市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2022年第八期工作例会,研究部署水污染防治有关工作。
14日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罗世衍一行赴我市调研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舆情处置工作。
15日 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委主任何伟光率队赴中堂、石排、石碣等镇调研黑臭水体治理情况。
16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实施方案》。
19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21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印发实施《东莞市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21日 东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东莞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措施责任清单》。
22日 刘光滨常委、副市长率队赴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研督导。
23日 东莞市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会议召开,要求举全市之力打好大气污染攻坚硬仗。肖亚非书记、省生态环境厅蒋宏奇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27日 省生态环境厅珠三角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办公室来莞开展日常监察,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27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
30日 刘光滨常委、副市长率队赴滨海湾片区督导帮扶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安全生产工作。
30日 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燃煤锅炉淘汰补助资金(中央、省级)管理办法》。
十 月
2日 刘光滨常委、副市长率队赴市生态环境局调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1日 刘光滨常委、副市长率队赴虎门镇帮扶督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3日 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委何伟光主任率队赴市生态环境局调研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
十一 月
2日 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委何伟光主任率队调研我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情况
8日 吕成蹊市长组织召开全市镇村工业园治理与转型升级工作会议。刘光滨常委、副市长参加。
8日 吕成蹊市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全市截污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刘光滨常委、副市长参加。
9日 吕成蹊市长组织召开全市“十四五”节能减排专题会议,研究“十四五”能耗双控与减排工作。刘光滨常委、副市长参加。
18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东莞市“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正式成立。
22日 刘光滨常委、副市长主持召开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小组专题会,研究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3日 吕成蹊市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沙田泗盛国考断面攻坚工作。
30日 生态环境部翟青副部长在《中国环境报》关于《石马河“蝶变”:往日“乌龙江” 今昔“清水河”》的报道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充分认识到源头截污治污的极端重要性,做好网污分流、污水收集处理等基础工作。
十二 月
1日 刘光滨常委、副市长组织召开东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审议第一轮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事项。
9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多部门印发实施《东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与监管协作机制》。
15日 《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正式发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19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实施细则(试行)》。
20日 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农村环境保护中心副主任林伟彪一行对我市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开展评估工作。
30日 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30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印发实施《东莞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年)》。
30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实施《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方案》。
30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东莞市美丽河湖评定指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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