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莞市生态环境大事记
一 月
8日 万卓培副市长(时任)召开全市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专题研究东莞市固体废物全链条管理。
11日 万卓培副市长(时任)率队调研黄江镇水污染治理工作。
12日 万卓培副市长(时任)率队赴东江下游片区督导治水工作。
13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工作指引》。
15日 万卓培副市长(时任)率队赴石排镇督导治水和调研企业。
15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联合印发实施《东莞市建成区22条黑臭水体长制久清“一河一方案”》。
二 月
7日 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红名单评分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25日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环境资源委主任委员刘毅率队到莞调研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市领导黄耀成、万卓培陪同。
三 月
1日 肖亚非市长(时任)率队赴石马河流域调研水污染治理工作。万卓培副市长(时任)参加。
3日 万卓培副市长(时任)率队调研桥头镇水污染治理工作。
4日 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邓继勇率队到莞督导全国两会期间生态环境领域信访安全保障工作。
13日 万卓培副市长(时任)率队调研常平镇水污染治理工作。
19日 万卓培副市长(时任)率队调研万江街道水污染治理工作。
23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推广生态环境专管员制度实施方案》。
26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东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四 月
2日 万卓培副市长(时任)率队调研大朗镇水污染治理工作。
6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2021年消除黑臭水体和攻坚劣V类水质工作方案》。
6日 万卓培副市长(时任)主持召开东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推进会。
7日 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梁维东书记(时任)、省生态环境厅鲁修禄厅长出席并讲话,肖亚非市长(时任)主持,万卓培副市长(时任)等出席。
13日 喻丽君常务副市长(时任)主持召开全市自备电厂煤改气动员会。
21日 市生态环境局、东莞海警局联合印发实施《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与东莞海警局执法协作配合办法》。
22日 万卓培副市长(时任)主持召开全市水、大气污染攻坚工作专题部署会。
30日 白涛副书记(时任)率队赴东城街道、石碣镇开展东江南支流巡查,督导水面保洁及河岸垃圾清理问题。
五 月
11日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鲁修禄率队赴东莞港水上危险品应急中心调研。万卓培副市长(时任)陪同。
22日 万卓培副市长(时任)率队到黄江镇调研水污染治理工作。
27日 万卓培副市长(时任)率队到常平镇调研水污染治理工作。
六 月
2日 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自动监控服务机构白名单评分工作细则(试行)》。
8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2021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8日 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单位白名单评分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30日 肖亚非书记率队赴长安镇调研及督导茅洲河综合治理工作。万卓培副市长(时任)参加。
30日 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七 月
8日 省生态环境厅周德全书记(时任)率队到莞实地调研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事项。吕成蹊市长、万卓培副市长(时任)陪同。
13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2021年东莞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3日 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实施《东莞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整治工作方案》。
24日 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
30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八 月
3日 肖亚非书记率队赴东城街道督导安全生产、三防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喻丽君常务副市长(时任)陪同。
4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黄国锋同志和党委专职副书记王雄同志一行到广东省东莞生态环境监测站调研东莞市监测垂改和监测能力建设工作。
10日 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的通告》。
24日 吕成蹊市长率队赴塘厦、樟木头巡查督导石马河治理工作并召开座谈会。万卓培副市长(时任)参加。
27日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东省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肖亚非书记、吕成蹊市长等出席。
28日 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东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会。肖亚非书记出席并讲话,吕成蹊市长主持会议。市领导潘新潮、万卓培、陈树良出席。
31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九 月
1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铝灰渣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1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出租人出租物业污染环境责任追究办法(暂行)》。
1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9-2035)》。
3日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办法(试行)》《东莞市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东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东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四个管理办法。
3日 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印发实施《东莞市油品使用环节抽测超标企业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
7日 白涛副书记(时任)赴沙田镇督导仁和村涌“四乱”整治工作、稔洲运河水质不达标问题、调研活力水岸工程建设情况、西太隆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情况。
11-12日 广东省东莞生态环境监测站新实验室建成投入使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派专家评审组,对东莞站进行了资质认定地址变更现场评审。
13-15日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东莞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6-18日 省协调联络组赴东莞开展边督边改督导帮扶工作。
22-23日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李家祥莅临东莞市开展现场督察工作。肖亚非书记、吕成蹊市长等市领导参加。
28日 省委党史学习教育第二巡回指导组到我局调研指导。
30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办理方案》。
十 月
11日 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奋战80天视频动员部署会议。万卓培副市长(时任)参加。
14日 生态环境部在云南昆明召开《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东莞市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万卓培副市长(时任)代表东莞市领奖。
18日 万卓培副市长(时任)主持召开2021年东莞市大气污染防治奋战80天动员部署会。
18日 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打造环保产业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25日 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
十一 月
1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公共污水管网运营绩效考核方案(试行)》。
4日 万卓培副市长(时任)率队赴石碣镇调研横滘二村地块雨污分流和北排涌降水排查情况。
9日 省委政研室副主任周俊波、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蒋宏奇率队到莞调研指导“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
15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
23日 刘光滨常委、副市长率队赴长安镇调研水环境治理工作。
24日 刘光滨常委、副市长率队赴沙田镇调研立沙岛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立沙联围海堤建设及泗盛国考断面达标情况。
26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2021年固体废物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30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规定》。
十二 月
1日 刘光滨常委、副市长主持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冲刺会。
2日 市生态环境局、市东江下游片区现场指挥部联合印发实施《东莞市沙田泗盛国考断面水质2021年底达标冲刺攻坚工作方案》。
9日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党委书记吴季友一行莅临东莞调研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吴季友书记详细了解东莞站人员编制、能力建设、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看望慰问监测一线干部职工,并到东莞站新建成的实验室现场调研指导。
9日 刘光滨常委、副市长赴清溪镇调研工业稳增长、水污染治理情况,以及督导央督整改事项落实情况。
10日 吕成蹊市长率队赴樟木头、常平镇巡河并召开石马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刘光滨常委、副市长参加。
20日 刘光滨常委、副市长主持召开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23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东莞市美丽河湖建设工作方案》。
31日 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关于废止〈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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