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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槽罐车倾倒废液,多人被判刑

时间:2026-10-19 20:34:1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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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樟木头镇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多次出现进水异常情况,厂区正常运行受到严重干扰,还造成周边水环境遭受污染。事件发生后,东莞市市镇两级高度重视,组织生态环境、公安、水务、城管、交通等部门及属地村(社区)开展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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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王某在樟木头镇成立东莞市某清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先后雇佣朱某和陈某担任司机及作业人员,从事管道清理、河道清理、市政管网清理、污水清运等工作。2025年12月期间,王某通过中介李某牵线,非法承揽了几家工厂的工业废液处置业务,并授意朱某、陈某多次驾驶槽罐车到相关工厂抽取工业废液,假借吸粪、清淤的名义,将工业废液倾倒至樟木头镇市政污水管网。

  经检测,偷倒点污水管内重金属镍浓度高达101mg/L,超出排放标准100倍。经核算,相关非法倾倒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百万元。

  案发后,王某、朱某、陈某、李某4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经法院审判,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千元;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千元。

  经过近年来的持续高压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我市工业企业不断规范环保管理,违法排污情况逐年减少,但在利益的驱动下,仍有心存侥幸者铤而走险,费尽心思偷排,衍生出了利用槽罐车(或者改装的厢式货车)外运倾倒的新型偷排方式。

  针对此类隐蔽性强、危害性大的非法倾倒行为,东莞市已组建专项工作专班,统筹生态环境、公安、水务、城管、交通等职能部门,打击相关环境违法犯罪。自2026年7月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已抓获涉嫌非法转运、倾倒废液废渣涉案司机20余人,相关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深挖非法转运倾倒产业链条,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严厉惩处偷排偷倒违法犯罪行为,守护全市水环境安全,也提醒各类市场主体,务必严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底线,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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