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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虚假整改、擅自恢复违法生产,严查!

时间:2026-09-30 10:20:3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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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警示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现将东莞某电路板有限公司涉嫌虚假整改、擅自恢复违法生产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26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收到群众信访投诉,反映东莞某电路板有限公司存在私自增设生产设备、废气异味扰民等问题。经现场核查,该企业在未取得环保审批、未完成自主验收的情况下,擅自增设印刷机、涂布机、曝光机等生产设备并投入生产,同时存在印刷车间未密闭、危险废物贮存仓库不规范等多项环境违法问题。生态环境部门依法立案调查,对该企业合计拟处罚款33.364万元,并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规范危废管理、限期完成扩建项目环保设施验收,在完善相关手续前不得违法生产。经后续多次现场复查,确认企业违规设备已断电封存、停止使用。

  然而,该企业并未吸取教训、落实整改,也没有依法完善环保手续和等待审批验收,而是心存侥幸,擅自恢复使用此前封存的违法设备!9月中旬,市生态环境局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该企业涉嫌虚假整改,擅自使用此前已封存的设备恢复生产。市生态环境局迅速组织突击检查,发现企业已解封全部封存的违法生产设备并恢复生产,现场违规增设的印刷机、曝光机、涂布机部分正在生产,部分处于通电待机状态。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固定现场证据、询问相关责任人,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并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在完善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前严禁新增设备、工序投入生产,并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维管理。

  该企业在生态环境部门作出责令改正决定并自行封存设备后,无视监管要求,擅自将违法设备恢复生产,再次触犯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结合两次调查取证情况,进一步查清违法事实,依法开展后续案件审查与处罚工作,并加密现场巡查频次,紧盯企业环评手续办理、污染治理设施运维、危废规范化管理等整改落实情况,严防违法行为反弹回潮。

  生态环境保护没有“暂停键”,更不能抱有“整改一阵、复产继续”的侥幸心理。群众监督无处不在,任何虚假整改、违法复产都难以遁形。生态环境部门在此警示各生产企业,要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环评审批、环保“三同时”、危废管理等法律法规,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对于拒不整改、虚假整改、擅自恢复违法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将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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