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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扎实推进自行监测监管改革工作

时间:2026-08-28 20:19:0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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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在自行监测监管改革领域持续发力,以“前期嵌入、一线帮扶、政企协商、政策宣贯”为着力点,加快推动企业自行监测管理从“末端管控”向“过程防控”、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守法”转变。

  自2026年6月1日起,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启动“前期嵌入,规范审批”工作机制。监测与辐射管理科主动介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申请阶段,将监测方案合规性核查嵌入排污许可证审批环节,统一制定方案样表,细化监测点位建设、数据质量管理和信息公开等要求。截至目前,累计完成53家次市内重点管理企业方案合规性审核,从源头夯实自行监测基础。

  8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监测与辐射管理科、信息化与应急科、执法监督科,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广东省东莞生态环境监测站等部门组成帮扶组,直插麻涌镇豪丰环保基地园区企业排气筒一线,实地核查废气排放口监测点位规范化设置情况,现场演示监测断面、采样孔、采样平台等关键环节的建设要点和注意事项。

  针对企业普遍关心的监测断面位置选择、采样孔内径规格、工作平台安全防护等细节问题,帮扶组逐一讲解、手把手指导,并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前期帮扶及重点工作形势分析内容,与园区管理方逐条梳理、面对面沟通整改路径,切实做到把脉问诊、对症开方。

  帮扶现场,帮扶组与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麻涌分局、豪丰环保基地园区及部分企业代表深入座谈,聚焦园区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及废气排放口规范化整改等痛点难点,逐项研判、共商对策。

  针对“监测数据质量难以有效保障”这一长期困扰基层监管和企业的共性问题,帮扶组明确将优先采取非现场检查、非接触式技术手段,辅以政策培训、在线填报指导等,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对监测不规范问题实施柔性执法,通过及时提醒、督促整改,推动质量管理制度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协助企业主动适应自行监测监管“新环境”。

  根据《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HJ1405-2024),企业废气排放口规范化建设是依法排污、环境管理的“必答题”。监测点位设置是否合规,直接关系到监测结果能否真、准、实。该标准明确了企业在2027年1月1日前必须落实三个内容:一是排气筒监测断面位置须符合“前四后二”或“流速均方差”等技术要求;二是监测点位采样孔、工作平台、梯架等配套设备须满足的技术规格及安全要求;三是监测点位信息标志牌须按规定设置的信息内容要求。

  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深化“测管协同”,加快构建“监测预警—执法处置”闭环,推动自行监测监管改革走深走实,以苦干实干守牢监测数据质量底线,为东莞“美丽蓝天”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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