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单位:设备故障、校准、维护时,规范标记是关键
当前,各类排污企业均已配套安装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设备稳定运行、监测数据有效上传是企业环保管理的核心工作。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提醒:自动监测设备故障、维护、调试等特定运行状况或者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启停机、故障等非正常运行工况,导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或者污染物排放超过相关标准等异常情况,企业务必做好自动监测设备规范标记工作。
自动监测设备标记,是指排污单位按照《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根据自动监测设备运行和数据传输联网状况,对产生自动监测数据的相应时段进行标记,确认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的操作,分为自动标记和人工标记。
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分类
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包括《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和分行业的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工况标记规则。
其一,《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适用于所有行业,用于规范排污单位标记自动监测设备故障、维护、调试等特定运行状况;
其二,工况标记规则用于规范排污单位在自动监测时,标记生产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启停机、故障等非正常运行工况。不同行业工况标记规则如下: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严格遵照生态环境部2019年第50号公告《关于发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的公告》要求,规范开展工况标记工作。
火电、水泥、造纸行业:依据2020年12月发布的《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试行)》,如实标注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状态,保障监测数据全程合规有效。
企业合规操作核心要点
标记内容属于监测数据的一部分,必须真实客观,不能随意乱标、漏标、不标。如实标记的无效数据,不会直接作为超标判定依据;但恶意错标、虚假标记,就属于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须承担法律责任。各企业需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规范设备标记全流程管理。
及时标记、留存台账。当设备出现故障、意外断电、定期校准、计划性维护、新设备调试等影响数据有效性的情况时,企业需在每日12时前完成前一日自动监测数据的人工标记,逾期则视为对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无异议。同步完整留存设备运维台账、检修记录、校准报告等佐证资料,实现操作全程可追溯。
主动处置、补齐数据。发现监测数据异常后,除规范标记对应时段数据外,需立即开展设备排查、故障修复,同时第一时间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上报情况。设备故障停运、数据缺失期间,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开展手工监测,补齐缺失监测数据,完整留存监测记录,保障数据连续性。
严守底线、杜绝造假。严禁借设备标记之名,掩盖设备人为干扰、采样异常等问题,严禁虚构工况、虚假标记规避监管等行为。企业是监测数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第三方运维单位的运维操作不能替代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需全程把控监测数据质量。
违规操作的法律后果
自动监测设备规范标记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明确禁止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严禁干扰、破坏自动监测设施,严格要求企业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数据异常情况。
对于未按规范开展设备标记、监测数据失真、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将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相关责任人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范开展自动监测设备标记,不仅是排污企业必须坚守的守法底线,更是企业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倡议:各排污企业要高度重视自动监测设备运维与标记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化、精细化开展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严把监测数据质量关,助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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