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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木头:召开警示教育会,严惩槽罐车偷排废水

时间:2026-01-24 20:56:2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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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压实槽罐车车主及相关企业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1月22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樟木头分局组织召开槽罐车倾倒废水案件警示教育会,公安分局、城管分局、樟木头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相关负责人,中电建公司、管网公司、污水处理厂、辖区内第三方环保服务公司负责人、槽罐车车主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某清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槽罐车多次偷倒工业废水至污水管网一案的侦破及查处情况。该公司借吸粪、清淤之机,把从其它企业非法抽取的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污水管网,对樟木头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造成极大影响,严重污染了樟木头镇水环境。该公司负责人王某曾于2025年12月6日参加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樟木头分局组织召开的相关警示教育会,明知偷排工业废水行为将受到行政甚至是刑事处罚,但仍因利益驱使,心存侥幸继续作案,违法主观故意明显,且造成了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及财产损失,因此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樟木头分局对其依法行政处罚,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涉案的2台槽罐车已被依法查封,该公司负责人王某、槽罐车司机朱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下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樟木头分局和公安分局将紧密合作,依法追究此案中间人李某及另外一名司机陈某的刑事责任。

  公安分局指出,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是民众感知强、处置呼声高的案件类型之一。公安部门将继续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协作办案,以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强调污染环境罪违法成本高昂,与会人员要算清“经济账”“自由账”,切莫以身试法。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樟木头分局表示,此案为多环节监管敲响警钟。樟木头分局将以此为契机,开展系统整治:一是加大对涉零散工业废水企业的监管,切实做到工业废水产生、储存、转运、处理闭环管理;二是协调城管分局、交通分局对清淤车、吸粪车等市政车辆进行登记造册,不断规范相关车辆的管理工作;三是协同樟木头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加强对中电建公司、管网公司的监督,要求其加强对清淤槽罐车的监管,确保作业前车辆罐体清空,无淤泥、污水存积;四是要求属地社区加强巡查监管,对在辖区内清淤、吸污的车辆要多留意、多追问;五是要求第三方环保公司提高思想认识,不得向企业介绍无资质的工业废水转运车辆,做好对企业的宣传引导,要求其不得偷排、偷倒工业废水或将废水交由无资质的车辆拉运处置。

  会议强调,良好的生态环境来之不易,与会人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抵制偷排、偷倒工业废水行为,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共同推动樟木头镇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发展。生态环境、城管、水务等部门要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形成齐抓共管态势,通过健全监管制度、建立监管台账、加大日常巡查频次等举措,层层织密监管网;要举一反三,加强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处置力度,聚焦群众高度关注的噪声、废气、固废等问题,深化部门联动,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共同维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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