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提升污水处理设施减排效能,12月22日下午,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市污水处理厂工作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詹志薇,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执法监督科,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水务环境集团以及全市污水处理厂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市污水处理厂管理制度文件落实、汛期及异常时段负荷提升工作指引执行,以及全年进水异常问题处置等情况,并就管网运维、污水处理厂运营及污泥处置等方面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截至12月21日,全市7个国考断面水质阶段性达标,优良比例为85.7%,取得阶段性良好成效;但是部分断面达标基础仍不牢固,当前治水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凝聚各方合力,切实解决当前运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共同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实现高效、稳定、安全运行。
会议要求,污水处理厂是城市水污染治理的“最后一道屏障”,其运行质效直接关系水环境质量提升和考核断面稳定达标,必须高度重视、系统治理。一是强化协同联动,凝聚监管合力。水生态环境科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跨部门、跨区域问题,推进全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工作;执法监督科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通过暗管偷排工业废水、利用槽罐车等移动源偷排污染物等违法行为;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要细化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管理,定期开展技术帮扶;各分局要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巡查排查,推进调蓄池移交或委托运营工作。二是聚焦上下游环节,压实主体责任。管网公司要切实提升管网运维精细化水平,建立管网运行台账,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应急响应;净水公司要着力提升污泥压滤、拉运和消纳能力,综合增强污泥处置承载能力,确保污泥处置高效有序。三是坚守运营底线,落实核心责任。各污水处理厂要严格执行运营管理规定,确保出水稳定达标;提高汛期降雨等时段污水处理负荷,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削减效能,最大限度减少污水溢流污染,保障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与流域水环境安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物资储备与演练;积极配合管网排查、污染溯源等工作,加快推进配套设施协同运行,提升设施整体运行效能,合力守护东莞的碧水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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