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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保卫战】常平:闲置设施?超标排放?查处!

时间:2025-11-22 20:40:3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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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常平分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迅速响应、连续作战,以“不打招呼、突击检查”的方式,发现并查处5家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企业、1家废气超标排放企业。现对两起涉气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件一:企业闲置废气处理设施

  常平分局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土塘村某塑胶公司涉嫌存在闲置废气处理设施的问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注塑工序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未开启,车间窗户打开,排气扇正在使用并向外排风,导致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未经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至外环境。

  针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开展调查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该企业或将面临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件二:企业废气超标排放

  常平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涉气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某金属制品厂废气超标排放。检测报告显示,该企业喷漆、烤漆工序排放的废气超过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制作双笔录,同时向该企业环保负责人讲解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大气污染防治要求。

  该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该企业或将面临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常平分局表示,将继续聚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实效,重点打击使用低效、失效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督促涉气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做好车间门窗密闭措施,提升废气收集效率;污染防治设施使用碘值不低于800mg/g的活性炭,严格遵循“使用时长超500小时或满3个月必须更换”的硬性标准,杜绝活性炭吸附失效导致废气超标排放;保障污染防治设施与生产工艺匹配,确保废气处理效率达标,从源头减少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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