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题培训
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部署要求,锻造专业化生态环境执法队伍,11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2025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培训班。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鑫主持培训并作动员讲话,相关科室及各分局130余名执法骨干参加培训。
培训聚焦两大核心政策文件展开系统授课,为执法人员提供“精准滴灌”式政策解读。针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法、最高检等11家单位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深度拆解显著轻微、简单、重大三类案件的判定标准和证据收集规范等实操要点,精准回应基层执法中“案件定性难、流程操作乱”的突出痛点。结合东莞市产业特点与生态保护实际,对《广东省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指引(试行)》这一“本地化操作手册”进行精细化解读,重点剖析“一案双查”办理规范、“情节显著轻微”案件简化流程等内容,通过典型案例推演的方式,为参训人员提供“拿来即用、用之有效”的实践指南。
培训强调,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特色工作体系已构建完善,案件办理数量连续多年居全省首位,并有案例入选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候选名单,充分展示了我市在生态损害赔偿实践中的积极探索与显著成效。全体参训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是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的关键举措。要持续巩固和提升专业能力,切实将政策要求与执法实际相结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办理案件、推动修复的实战能力。
下来,市生态环境局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政策解读与实操培训,不断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本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锻造专业化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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