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埗:有奖举报,2家闲置废气处理设施企业被查处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高埗分局近日根据两条有奖举报线索,查处两家存在闲置废气处理设施行为的环境违法企业。
根据有奖举报线索,执法人员对位于高埗镇低涌村第三工业区的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突击检查。该企业主要从事鞋底加工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手续及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设有造粒机、密炼机、射出机等生产设备,现场检查时,企业的造粒、混炼、射出成型工序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均处于闲置状态,风机未开启,其中射出成型工序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已损坏,无法运行;生产车间部分门窗呈开启状态,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最终通过开启的门窗排放至外环境。
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企业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关闭车间门窗,开启能正常运行的废气处理设施,限期对已损坏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修,在维修完毕前,该工序不得生产。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现场制作双笔录,依法立案查处。
另一家位于创兴北路的某服装辅料有限公司,设有丝印台、行走烤炉等生产设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丝印工序正在生产,配套的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于闲置状态,风机未开启。丝印工序产生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通过开启的窗户排放至外环境。执法人员责令该企业关闭车间窗户,开启废气处理设施,并对该企业现场制作双笔录。

以上企业未按照规定使用废气处理设施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两家企业均将面临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高埗分局在此提醒,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定期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若发生故障,应及时维修,做到守法经营,切勿心存侥幸,否则将面临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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