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投诉助力解决噪声困扰
夜晚工地的持续轰鸣、广场舞的喧闹音乐、商业街刺耳的高音喇叭……这些无处不在的噪声污染,正不断侵蚀着市民的日常生活与休息质量。为积极回应市民对安静环境的迫切需求,针对各类高频噪声问题,东莞市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与管理,全力推动噪声扰民问题及时、高效化解,努力营造更加安宁、宜居的城市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监督管理、民用航空、海事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噪声污染来源广泛,涉及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东莞各部门是如何紧密配合、协同作战的呢?
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主要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实施监督管理,制定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和落实自动监测联网等工作;各镇街(园区)人民政府负责按照规划要求优化工业企业布局。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主要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各类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实施监督管理,指导使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监督开展噪声自动监测等。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
主要由市交通运输局、市轨道交通局、东莞海事局等部门按职能对公路、城市道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和水路等建设单位、养护管理单位、维修单位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开展规划编制和完善、新建交通选线选址、制定技术规范、管控广播喇叭、制定实施治理方案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主要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对社会生活噪声实施监督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负责对居民住宅区共用设施设备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实施监督管理。
另外,市民群众也可以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再转由相关职能部门跟进办理。
噪声污染防治需要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和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一同参与噪声污染防治,为营造宁静、舒适的东莞生活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让东莞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宁静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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