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埗: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查处!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高埗分局工作人员日前对高埗广场北路的某线路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疑似存在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非正常运行的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对其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企业主要从事线路板的加工生产,设有镀铜工序,已办理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废水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设有连接至废水排放口的采样管,该采样管中设置一开关,开关处于关闭状态,即采样管无法即时抽取废水排放口处废水。另外,该采样管在靠近自动监测设备的一端设有一个三通连接器,一端连接自动监测设备,一端连接废水排放口端的开关,一端连接至一个盛有液体的塑料桶,自动监测设备采样管抽取上述塑料桶中的液体进行检测。
▲盛有液体的塑料桶
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企业拆除采样管连接塑料桶的管道,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电镀工序配套废水处理设施的废水排放口进行采样检测,并对该企业现场制作双笔录。
该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重点排污单位还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该企业存在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将面临4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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