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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持续开展重型柴油车专项整治

时间:2025-07-17 20:43:2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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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持续开展重型柴油车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对重型柴油车重点使用行业的监管,打击重型柴油车改装、干扰、破坏或拆除车辆尾气处理装置的环境违法行为,助力提升空气质量。

  今年,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对机动车特别是货车排放问题的监管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明确将货车抽查纳入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计划,重点检查“三不两改一黑”问题(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添加尿素、不正常运行OBD、擅自改装污染控制装置、擅自篡改OBD、冒黑烟),对构成违法行为的问题车辆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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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重型柴油车尾气超标排放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一辆正常达标的重型柴油车的尾气排放量相当于200辆欧六排放标准的小轿车的排放量,如果存在冒黑烟等超标情况,排放量将更高。根据《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等文件要求,重型柴油车必须安装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系统),以监测排放相关部件的运行状态。其中,重型柴油车通过向尾气中喷射尿素溶液,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将氮氧化物(NOx)还原为无害的氮气(N2)和水(H2O),从而降低尾气污染物排放(SCR治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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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以来,虎门分局联合交通、公安等部门开展路检路查11次,深入物流园区、货运企业等柴油车用车大户进行抽检17次,共检查重型柴油车164辆,期间发现3家企业为降低成本,在尾气处理装置SCR系统温度传感器上加装垫高螺母,减少尿素使用量,造成机动车尾气排放氮氧化物浓度升高,存在排气污染控制装置非法改装问题,属于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违法行为。行动中共发现问题车辆11辆,均已现场调查取证,并要求恢复车辆尾气处理装置原样,对机动车所有人进行立案查处。

  下来,虎门分局将以“源头管控+精准执法+宣传引导”为抓手,加强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结合科技手段,持续强化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移动源污染治理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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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违法本法规定,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或者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机动车所有人处五千元的罚款;对机动车维修单位处每辆机动车五千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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