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就会!排污许可证电子化办理流程来啦
为推动企业群众办事更便捷、政务服务更高效,9月以来,我市试行了排污许可证电子化办理,排污单位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资料,无须线下提交纸质资料,进一步“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试行以来,已有6个排污单位通过线上交件,取得良好效果,现从今年10月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施行排污许可证电子化办理。
下面让我们看看排污许可证电子化办理的详细攻略吧!
排污许可证电子化办理流程
申请排污许可证,如何电子化办理?
一、网上交件
(一)打开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dgepb.dg.gov.cn/wsbs/index.html,选择“政务服务”→“排污许可证”;也可从广东政务服务网找到对应办事栏目。
(二)选择要办理的排污许可证事项
(三)下面以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事项举例,点击“在线办理”,跳转至登录入口。
(四)注意选择“法人登录”,用企业广东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密码登录。
(五)在“按部门申报”中选择“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
(六)输入排污单位全称或关键字,系统会检索出相关信息,如有历史记录可以选择相应信息条(注:项目代码为临时赋码可忽略,另可将排污单位全称复制到检索处,避免输入名称时检索量太大出现卡顿现象)。若输入排污单位全称后无历史信息,选择“无项目代码申报”。
(七)按照排污单位所在镇街选择相应的审批部门。其中,“一园九镇”(松山湖园区、茶山镇、寮步镇、大朗镇、大岭山镇、石龙镇、石排镇、企石镇、横沥镇、东坑镇)项目选择松山湖直属分局,滨海湾新区(交椅湾版块)项目选择滨海湾分局,其余选择市生态环境局。“项目/工程名称”应与排污单位名称一致。
(八)核对申报主体信息,必须为排污单位;选择取件方式,邮寄或政务中心取件。
(九)按实际情况选择情形,页面跳转后点击“附件上传”。
(十)选择本地上传,上传附件为盖章全本扫描PDF。注意!上传材料需要盖章并全本扫描(不能只扫描封面)。
(十一)附件上传完毕后点击“提交申请”,页面跳转后点击“确认”,即已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资料,不需要线下邮寄或者到政务窗口交纸质件。
二、状态查询
网上提交申请资料后,申请人、收件人会收到审批状态的相应短信提醒,可根据短信了解办理状态。
三、补正
(一)审批部门发现材料不正确,会退给申报单位进行材料补正,申请人会收到需要补正的短信提醒,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空间”→“材料补正”→“进入补正”操作。
(二)补正操作在网上大厅进行即可,不需要线下邮寄或到政务窗口交纸质件;可在页面上看到补正意见。
四、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
市生态环境局:0769-22835880
松山湖直属分局:0769-22890039
滨海湾分局:0769-26889759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