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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共建执法与监管协作机制

时间:2024-05-11 20:12:4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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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0日上午,《东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生态环境执法与监管协作机制》(以下简称《协作机制》)签署仪式在东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举行,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吴对林、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雷名光出席签署仪式,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生态环境科、执法监督科和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综合执法协调科科室负责人参加签署仪式。

  市生态环境局、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代表共同签署了《协作机制》。根据《协作机制》,双方建立工作会商机制,通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情况,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处理,明确工作重点和方向;建立信息情况通报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审批与执法信息通报、基础工作信息和数据库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通报可能涉及双方业务范围内的情报和案件线索等;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在线索移送和案件移交、联合行动与联合办案、执法技术保障、案件办理指导、环境监测与调查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

  签署仪式后,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召开第一次执法联合行动部署会议,就“靖海2024”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联合行动、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等工作进行交流。

  吴对林强调,近岸海域污染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尤其入海污染防控方面,涉及的职能部门较多,非常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全市海洋综合执法工作,是东莞海域的重要监管力量,在维护渔港水域交通安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双方强化陆海联动、构建协同互补的工作机制,有利于推动东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上新台阶。

  雷名光表示,近三年支队在海洋生态环境执法上持续发力,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共建协作机制,共同查办海洋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将提升我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水平。

  双方一致表示,将以《协作机制》签署和“靖海2024”行动为契机,重点围绕陆源入海污染物排放、海砂开采、海水养殖、涉海工程、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渔船渔港污染防治和海底电缆巡护等工作强化监督检查,严打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共同促进海洋生态环境改善,维护海洋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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