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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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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试点工作调研
发布日期:2023-03-16
16:5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推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立法工作,生态环境部近期印发了《关于开展变电工程排污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浙江、广东、陕西省开展试点工作,其中我省深圳、东莞被确定为2023年全国开展“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试点城市。这是生态环境部、省厅对我市开展变电工程辐射监管工作的认可及信任。

  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2023年3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分管局领导、监测与辐射管理科相关负责人深入变电工程一线现场调研,并与试点参与单位开展座谈,双方就建立协调对接机制、排污试点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展开了探讨,研究解决路径,凝聚共识,合力推进。

  调研组强调,要深刻认识国家推行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试点工作的意义,这是生态环境部门践行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国家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立法的基础工作。各试点工作单位要珍惜机会,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作、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以实之又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各项试点任务,为国家深化电磁污染防治贡献切实可行的试点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