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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

时间:2018-03-01 12:26:53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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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环保厅的大力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一次、二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有关总体方案要求,始终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工作核心,进一步强化环保统筹监管工作职能,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工作举措,落实党政同责,全面统筹加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突出推进水污染治理攻坚战,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扎扎实实推动各项环保工作。

一、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打响全市水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关键之年。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下达的环保目标要求,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全面加强工作统筹,突出推进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1+N治水工作体系,制定出台《东莞市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明确重点推进截污次支管网建设、黑臭水体和重点内河涌治理、重点流域整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提标改造、垃圾渗滤液整治、养殖业清理、主要断面水质达标治理、工业污染管控等十项工作举措,建立健全水污染治理工程督导考核、绩效评估、清单管理、挂牌督办、台账管理、挂图作战等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先后6次召开大规模、高规格的治水工作会议,以及召开水污染治理约谈会、镇街治污思路陈述会、镇街截污次支管网规划评审会,坚持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位统筹,落实责任,全力推进水污染治理攻坚战,促进全市上下治水责任意识全面加强、治水行动全面加速。源头截污方面:以实现“三个基本”(基本补齐截污管网缺口、基本解决污水直排河涌问题、基本解决污水处理厂抽河涌水处理问题)为目标,分三批次推进全市截污次支管网建设,2017年全市新建截污次支管网767.81公里,是“十二五”期间和2016年共6年时间建成总数的1.5倍,顺利完成省政府主要领导调研东莞水污染治理工作时提出的“要争取完成700公里”的指示要求。河涌污染整治与生态修复方面:全市列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督办的10条黑臭水体中的7条已消除黑臭,达到国家黑臭水体消除率年度考核目标;2017年全市纳入整治计划的75条内河涌中,有73条已动工整治。同时,全面加大先进治污技术推广应用,在完成人民涌、老围河技术试验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44条重污染河涌整治工作,扩大技术试验成效,积累治理技术经验;茅洲河、石马河等重点流域整治也扎实推进。工程治污方面:全市计划在2018年底前新建扩建污水厂15家,目前已完成9家,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6万吨/日。明确对现有35座污水处理厂(共247万吨/日)全部按一级A标准或以上进行提标改造,争取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源头控污方面:全市35座重点整治的垃圾填埋场已完成无害化整治5座,其余30座计划采取分筛处理技术进行整治,彻底消除渗漏液污染;重点流域9个垃圾填埋场配套了集装箱式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能力1130吨/日,基本解决垃圾渗滤液直排污染河涌问题。全面开展非法畜禽养殖清理攻坚行动,共清理养猪场602个,生猪4.52万余头,家禽场136个、家禽44.75万余羽, 对全市403家农贸市场、28家屠宰场进行达标排放整治。完成67家“两高一低”企业整治退出,实现削减工业废水排放167.2万吨。开展打击“小散乱污”企业偷排偷放、环保执法监管“亮剑”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保障方面:建立考核断面水质保障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实施了7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方案,坚持长短结合,积极实施水闸联调、生态补水、负荷减排、面源控制等“八大专项行动、十项整改措施”断面水质保障举措。2017年,7个国考省考核断面水质整体有所改善,其中:淡水河角尾断面水质已经达标(III类);石龙南、石龙北和泗盛等3个断面综合污染指数下降;樟村断面水质恶化的趋势得到有力遏制并逐步改善。

(二)积极应对不利因素,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7年以来,受降水减少、平均温度和风速降低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严峻形势。2017年全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为82.5%,全省排名第17位、珠三角第5位,尽管对比2016年达标率下降4.6个百分点,但下降幅度相比珠三角要低(珠三角下降5个百分点),同时臭氧年评价浓度优于江门、中山、佛山,摘掉连续3年全省倒数第一的帽子,顺利完成国家“大气十条”终期考核目标要求。一是深化VOC污染治理。在巩固深化家具、制鞋行业VOCs治理的基础上,按照“淘汰一批、整治一批和提升一批”的原则,制定实施了《东莞市印刷及塑胶行业VOCs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东莞市汽车和摩托车制造(表面涂装)行业VOCs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整治技术指南,重点推进印刷、塑胶、汽车及摩托车制造等行业VOCs污染整治,建立2826家企业整治名录,全年完成整治1891家。二加强重点时段污染防控,先后部署开展了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控专项行动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控行动,统筹落实各级各相关部门责任,采取有力举措,着力改善提高全市空气质量。及时启动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积极应对污染天气。三是推进“小散乱污”整治工作。完成了“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制定实施《东莞市“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201家“小散乱污”企业台账,并全部完成整治。四是基本完成沙角电厂10台机组以及玖龙纸业6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五是推动黄标车淘汰工作,综合采取限行区管理、电子抓拍、路检执法、强制淘汰等措施,倒逼黄标车加快淘汰,截至目前,累计淘汰黄标车11877辆。六是强化扬尘污染防控,会同住建、城管、水务、交通等部门完成工业堆场、房建工程、水务工程、混凝土搅拌站等扬尘污染源核查工作,完成扬尘污染治理项目411项。七是推进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沙田基地已建成1台100吨/小时新锅炉和集中供热管道并投入运行;中堂造纸基地集中供热项目已明确项目选址地块、红线及码头用地,正在筹备建设。八是推进全市430家中型餐饮单位开展油烟整治工作。

(三)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体系,印发实施《东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二是开展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试点工程,石碣、麻涌、洪梅等3个土壤修复示范项目已完成场地调查、修复方案编制工作;三是开展了农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完成了《东莞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初稿编制;二是全面更新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启动固体废物管理和申报登记工作;三是加强垃圾焚烧飞灰规范化处置,积极协调市城管局选址符合环保要求且具备填埋条件的现有垃圾填埋场作为市飞灰填埋场建成前全市飞灰应急处置设施;四是加快危废处置项目建设,东南部卫生填埋场项目已完成地形测绘、地质初勘工作、水保现场勘查、环评现场大气监测、环评初稿;立沙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正办理土地招拍挂手续;立沙岛精细化工园区规划修编环评已完成备案;东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基本完成土规、城规调整。五是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推动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备用线转为常用线并完善环保手续,共收运处置医疗废物约9327.10吨。六是加强进口废物管理。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全市32家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严把进口废物审核关,共出具监督意见表18份,其中进口废纸意见9份,进口废塑料意见9份。

(四)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全面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以及省有关工作要求,我们把推动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及时采取措施、及时落实责任,全面加强督导,统筹推动整改工作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和常务副组长的东莞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改督导组、整改落实组、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组等4个专项小组,全面统筹整改工作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先后两次召开全市性工作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迅速部署整改。4月13日中央第四环境督察组向广东省反馈督察意见后,围绕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市的问题,4月24日我市及时召开了东莞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及石马河、 寒溪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现场会,迅速部署开展整改工作,并重点聚焦反馈意见中指出我市水污染突出的问题,马上落实、立行立改,确保早见成效。三是出台整改方案,针对反馈涉及东莞的10个问题,我们及时统筹各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具体的工作方案,对照问题逐条明确具体的整改目标要求和41项整改工作措施,并确定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目前各项整改工作正有序推进中。四是抓好交办案件查办,督察期间,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共195宗案件,已全部上报办结,办结率100%。同时,4-5月期间,我们组织开展了交办案件整改核查专项行动,有效确保违法行为查处到位。

(五)发挥环保职能,大力推动全市绿色发展转型。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环保对发展的调控、助推等作用,促进全市绿色发展。一是加强环保管控。出台《东莞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实施方案》,全面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严格控制新增工业排放量,确保区域排污“只减不增、逐年削减”。大力推进村镇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开展规划环评,优化产业合理布局,从源头加强污染防控。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目前已完成区划成果。出台《东莞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17年本)》。从严环保准入,今年来共拒批不符合环保要求、产业政策等要求的项目79个。二是推动环保改革。推进实施了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污染第三方治理、责任保险等改革举措,全面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促使企业自觉改善提升生产发展水平。三是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以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发展转型,2017年全市重大项目共242项,已完成环保审批229项、占总数94.63%。四是深化“两高一低”企业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水乡经济区“两高一低”企业引导退出模式,2017年底前引导一批涉水污染企业退出,要求石马河、茅洲河等重点流域工业废水排放总量削减10%,其他流域削减5%,纳入整治范围的“两高一低”企业共85家,其中全面整治类63家、引导退出类22家,目前整治类企业完成46家,引导退出类完成21家。五是持续开展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试点工作,与东盟中心、美国环保协会及中环联合认证中心在北京召开东莞指数研讨会,进一步提升指标的内涵与外延;委托相关技术单位编制家具、制鞋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指南,推动家具、制鞋、电子、机械制造及零售服务业共38家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协助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引导企业绿色发展转型。六是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和信用管理。公布市第九批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持续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共完成对63家重点企业进行评估验收工作。持续加强环保信用管理,2017年共1227家企业纳入信用评价范围比2016年参评企业增加46家。七是推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以创建为抓手,推动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目前《东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已上报市政府审核并报市人大审议。

(六)始终从严从紧,不断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一是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执法随机抽查等监管制度,先后组织开展了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执法等多项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从重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污、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者篡改环境监测数据、渗坑排放、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全市累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65709人次,检查企业26297家次,发出行政命令3178宗,申请强制执行754宗,实施查封、扣押159宗,限产停产50宗。全年作出行政处罚4078宗、罚款1.28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2.0%和23.3%,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8宗。二是开展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落实省环保厅工作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6个工作组,配合省厅做好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执法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三是推动环境监管信息化和科技化,全面推广使用环保移动执行系统,将无人机技术应用于日常执法,试点推进VOCs、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试点项目建设。共对342家企业实行污染源在线监控。全市591家重点排污单位已按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四是抓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落实全省统一部署,顺利完成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加强环保商事登记后续监管,有效引导服务商事主体及时完善环保审批许可手续,商事主体工商登记后环保审批手续办理率达90%以上。全市共办理环保审批项目5711个(其中报告书147个、报告表5564个),登记表备案11052个,变更事项653个;共办理辐射项目审批8项、完成输变电类项目验收76项(其中“清违”项目验收55项),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事项122项。五是推动环境立法,《东莞市水乡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正根据二审意见进行修改中;《东莞市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草案)》正根据一审意见进行修改中。六是加强信访维稳及环境应急管理,出台《东莞市环保领域信访问题法定途径清单》,依法分类处理环保信访问题,今年来共处理各类环境问题投诉22600 宗、处理率达100%;开展了环保领域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整治工作。推动全市环境应急物资库、专家库和物资信息网的建设工作,今年来共妥善处理突发环境事件1件,全市没有发生重特大以上环境安全事故,全市环境安全稳定可控。

(七)夯实工作基础,持续加强环保基础能力建设。一是加强队伍教育管理。新招录一批公务员,完成全局聘员分档入轨手续。持续抓好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安排15人次参加国家级培训班,7人次参加省级培训班,结合科室业务开展组织各类型培训班近10场次、培训1000多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创建党组织标准化示范点。开展了廉政风险“防火墙”试点和“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活动试点工作,推进党员志愿活动和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党员队伍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二是加强环境宣教工作。围绕全市治水工作部署,推动在东莞政府网、东莞日报、东莞电视台、东莞电台、i东莞手机新闻APP和东莞环境保护网,设立“治水”宣传专栏,全方位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共发布各类环保宣传材料700多篇,发布微博400多篇、微信250多条,各新闻媒体报道环保工作稿件1600篇,环保工作报道实现每天见报。举办以治水为主题的“世界环境日”系列纪念活动,积极提升全民环保意识,凝聚治水共识和力量。推动建成3个环境教育基地,累计达36个。三是加强环境信息化建设。以“一库、四网、一考核”为主要内容,推动建设全市水污染防治挂图作战信息平台建设。完成排污权交易综合监管系统建设。升级改造环境监控指挥中心。将监测中心站网站并入市局公众网站,实施统一管理,启用环保公众网上全流程电子化审批系统。四是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推动建成凤岗、樟木头、大朗、寮步、望牛墩、沙田镇虎门港6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全市形成“27+2”大气自动监测网络,完成大气超级监测站二期工程建设,推动建设3个国控、省控断面水文水质自动监测站,建立3个土壤环境背景长期定位监测点或综合监测点。五是加强环境科研工作。顺利完成“东莞市城区大气臭氧、NOx污染特征及植物超同化修复应用研究”、“超声催化生化协同处理垃圾场渗滤液的中试研究”、 “东江流域东莞段抗生素调查与风险评估”、“东莞市典型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等科研项目。

二、存在主要问题

目前,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对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上级的有关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需要,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少的短板,在关键环节和部位还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水环境污染治理问题依然十分严峻。全市截污次支管网覆盖面存在较大的缺口,黑臭水体和河涌整治工程、污水厂提标改造和改扩建等有待进一步加快,全市地表水优良水质比例仍然较低,考核断面如期全部达标难度较大。二是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有待进一步巩固。尽管近年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空气质量改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工作,极易受到不利气象条件、经济发展等因素影响,改善成效容易反弹,需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巩固成效。三是环境监管面临一系列新要求、新挑战。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进口废物规范化管理、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管等方面,我市还存在着处置设施缺口较大、监管不到位、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等情况,与中央环保督察以及上级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随着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改工作的全面铺开,环保管理体制机制也需要进一步理顺和完善。

三、2018年主要工作计划

2018年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打好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尤其是水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关键时期。做好2018年全市环保工作,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并以此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力推进水污染治理攻坚战,统筹深化污染治理,助推绿色发展,强化环境管控,扎实做好环保各项工作。

(一)推进加强环保机构及队伍建设。主要抓好3项举措:

一是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稳步开展环保机构垂改工作,全面理顺全市环保工作职责分工。

二是优化政务服务管理,推进市局机关部门职能调整和优化。在这里特别是要强调一下,要突出加强“以文辅政”的能力和水平,起草的请示报告、制定的规划方案、回复的意见函件,要转变文风、简明扼要,要体现环保作为专业部门的专业素养,力戒文牍主义和文过饰非。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升队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工作氛围。

(二)推进水污染治理攻坚战。主要抓好12项举措:

一是持续加快截污次支管网建设,新建不少于1300公里、力争达1600公里。同时,要把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作为前提,切实加强截污管网工程施工规范和质量监管。

二是开展截污通水工程,强化已建成管网的验收、通水、移交、维护等工作。

三是狠抓污水收集入网工作,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率。

四是完成15家污水厂新扩建、35家污水厂提标改造、47座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五是深入推进河涌污染整治,完成10条国考黑臭水体、44条示范河涌、2016和2017年下达的111条河涌整治,启动74条河涌和10条跨镇河涌整治。

六是持续推进茅洲河、石马河跨界河流整治,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七是全力保障考核断面水质,力争全市考核断面水质整体好转,其中泗盛断面水质要由IV类提升到III类。

八是推进面源控污工程,完成年度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

九是加强零散废水产生、收集、处理的全过程管理。

十是加强入海排污口管理。

十一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违建项目清理。

十二是开展水污染治理示范镇试点创建。

(三)推进大气环境达标治理。主要抓好4项举措:

一是加强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委托科研团队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总体状况进行评估,精准掌握大气污染成因与规律,提出大气污染防治整体方案。

二是按照方案要求,实施切实有效的整治措施,确保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强化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的治污责任,并形成有效的考核问责机制。

四是科学细化重点时段大气污染防控的应急措施。

水生态治理和大气污染整治是我们当前全市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此,我们务必坚持科学而精准的原则,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对症下药、药到病除,为东莞城市品质提升作贡献。

(四)推进土壤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主要抓好2项举措:

一是编制实施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与措施。

二是确保完成国家、省交办的土壤污染防治任务。

固废污染防治方面,主要抓好3项举措:

一是进一步摸清全市固废的产生量及处理能力现状。

二是协调推进固废特别是危废处理项目建设,同时进一步研究我市处理能力短板并加快补齐。

三是加强对危废处理单位监管,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五)推进全市绿色发展转型。主要抓好5项举措:

一是推动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

二是深化环保管理改革。继续推动排污权交易、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责任保险等改革措施。推进工业集聚区规划环评管理。

三是制定《东莞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实施方案。

四是持续开展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工作。

五是推进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确保在年底前完成污染源调查并形成普查数据库。

(六)推进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主要抓好5项举措:

一是认真总结“亮剑”行动做法和经验,并加以推广。

二是开展重点流域污染源排查整治行动,确保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三是提升环境信访处理实效,健全完善信访业务专项核查、片区信访案件交叉检查、重点信访案件现场督查等工作机制。

四是创新环境监管手段,推进“人防+技防”全面融合。

五是着力强化重点环境治理项目、无证照污染企业监管,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关停取缔一批环境违法企业。

(七)推进违法排放行为清理整顿。

成立专门队伍,在上半年,全面组织开展违法排放行为调查摸底,摸清情况,科学制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下半年,具体抓好组织实施,着力压减全市污染排放总量和区域污染排放强度。

(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严格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时间节点,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成效。主要抓好3项举措:

一是统筹下达年度整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年度目标、具体措施和时间节点。

二是健全完善跟踪督办机制。

三是完善考核追责机制,全面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九)推进加强环保分局建设。主要抓好4项举措:

一是统筹加强分局队伍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业务技能。

二是结合垂改工作,全面优化分局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三是围绕保障环境质量、环境权益、环境安全,重点加强分局环境监管、信访投诉、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四是优化考核评价机制,并以此为导向,促进分局转变作风、落实责任、提升效能、全面履职。

(十)推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抓好3项举措: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持续纠治“四风”不止步。

二是深入落实重点岗位“防火墙”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和舆论监督,立足抓早抓小抓预防,确保全市环保队伍不出事。

三是突出加强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保证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安全、使用精准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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