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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委托无资质单位处置危废,东城一企业被查处

时间:2026-07-26 20:19:1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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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城分局在专项执法行动中,精准查获一起企业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案件。

  经现场核查,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电路板、工业粉尘等危险废物,违规委托给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单位进行收集、贮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该企业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且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东城分局依法对该企业立案查处,并将跟进企业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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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城分局提醒各生产经营单位:危废处置红线不可触碰,全流程合规管理不容懈怠。各单位务必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在委托危废处置前,须核验合作单位资质,确认其持有有效许可证且涵盖对应经营范围,规范签订处置合同、如实填报转移联单、完善危废管理台账,坚决杜绝将危险废物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理,切实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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