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管理别“糊涂”!南城两家企业被查处
为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管责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近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南城分局在日常执法检查中,查处两起企业固体废物管理违法案件。
执法人员在对某汽修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机动车修理与维护过程中产生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抹布、废遮蔽纸等危险废物,但现场未能提供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存在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该汽修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另外,在对某印刷企业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存在多项固体废物管理违法行为。该企业主要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生产过程中产生废纸边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废活性炭、废抹布、废空容器等危险废物。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不规范,缺少相关标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不完善;未能提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合同及2025年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该印刷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其中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明确要求,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针对两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向企业送达整改通知,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完成整改,包括规范建立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完整记录各类固废、危废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信息,依法落实危险废物信息申报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
此次查处的两起案件暴露出部分企业对固体废物管理重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南城分局提醒,固体废物规范管理是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环节,任何企业均不得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南城分局将增加日常执法检查频次,结合“散乱污”治理、安全生产检查等专项行动,精准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对整改企业开展“回头看”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杜绝环境违法问题反弹,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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