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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排废气,东坑一企业被查处

时间:2025-07-29 20:56:4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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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坑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到沿河西一路某模具有限公司开展调查,发现该企业未按规定使用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执法人员依法查处该企业。

  经查,该企业主要从事塑料零配件的加工生产和模具加工,设有注塑、试模、五金机加工等工序和相关生产设备。现场检查时,注塑机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未开启。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未经收集处理,通过车间打开的大门无组织排放至外环境。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制作双笔录。

  前期执法人员使用无人机对该企业进行侦察时,发现该企业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安装在5楼楼顶平台,无法通过楼梯直达。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从另一侧的铁皮棚顶攀爬才抵达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所在位置,锁定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未经污染防治设施有效处理的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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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该企业或将面临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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