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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部门预算

时间:2018-02-09 16:21:01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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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 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市环保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环保产业市场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实施市场管理,促进环保产业发展。

(二)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区域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技术审核及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环保技术评估服务。 

(三) 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及落实环境经济政策,开展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技术审核;开展环保设施建设投资融资政策研究,开辟多元化融资渠道,引导外资、民资或银行资金,投入环保技术研究、设备开发和设施建设,并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四) 负责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引进工作的论证和推广工作,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推动环保技术进步。

(五) 协助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协调全市公益性环保设施建设;承担由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建设的环保工程的组织实施,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重大环保工程的监督管理。

(六)协助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全市环境污染整治等专项工作。

(七) 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实施第三方治理单位信用管理。

(八) 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严控废物、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

(九) 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2018年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仅包括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三、人员情况

2018年,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共有事业编制数60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51人。另外,有离退休2人,聘用人员15人,后勤服务人员4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2108.66万元。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495.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29.11万元,年初结转366.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4613.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613.02万元,年初结转0万元。支出方面:科学技术支出8.2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388.9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4613.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45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129.1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2130.57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7191.7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7129.11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7030.66万元 ,占98.62%;住房保障支出 98.45 万元,占1.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节能环保支出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编码:21101022018年预算数为19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60.56万元,增长428.85%,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91.89万元,增长86.60%

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科目编码:21101992018年预算数为1650.9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21.05万元,增长15.46%,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431.60万元,增长35.40%

2)污染防治

①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科目编码:21103042018年预算数为335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41.5万元,下降1.22%,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7.10万元,下降0.51%

②其他污染防治支出(科目编码:21103992018年预算数为1530.1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854.05万元,下降35.82%,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3112.35万元,下降67.04%

3)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①其他节能环保支出(科目编码:21199012018年预算数为301.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36.6万元,增长364.00%,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35.83万元,增长358.57%

2.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

①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2018年预算数为98.4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83万元,增长4.05%,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2.29万元,增长29.27%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9.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10.1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09.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58万元;公用经费139.2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26.7万元、资本性支出12.5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本部门2018年计划出国组团数0个,0人次,计划出境组团数0个,0人次,计划购置公车0辆,公车保有数为1辆。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预算持平;公车购置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公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04613.02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04613.02万元,占100%

六、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本部门2018年收支总预算112114.66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11211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29.11万元,占6.3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4613.02万元,占93.3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万元,占0.00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66.53万元,占0.325%

(三)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11211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9.8万元,占1.61%;项目支出110314.86万元,占98.3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0;经费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9111.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9111.32万元,占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请参见附件。

表号

表名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附件:2018年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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