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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部门预算

时间:2017-02-20 09:37:03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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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六、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市环保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环保产业市场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实施市场管理,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环境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施工等认证制度,促进环保设施运营企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

(三)负责环保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吸收、推广和咨询服务;协助主管部门推动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清洁生产的咨询、审核并组织实施;推动环保科技进步,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的技术指导和初步评估工作。

(四)协助主管部门指导、协调全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承担由市政府牵头建设的环保工程的组织实施,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重大环保工程的监督管理。

(五)协助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审核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系统设计、项目开发。

(六)协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环保产品质量认证、创优质名牌产品活动及环保产品展销活动;评选、推荐和奖励环保优胜产品,帮助环保企业逐步向国际标准靠拢,建立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

(七)开展环保设施建设投资融资政策研究,开辟多元化融资渠道,引导外资、民资或银行资金,投入环保技术研究、设备开发和设施建设,并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设行政单位0个,其中,内设7个科室、0个派出机构;设事业单位1个。

本份部门预算仅包括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部本级预算,本部门的下属单位单独编列预算。

三、人员情况

2017年,东莞市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共有事业编制数60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53人。另外,有离退休1人,聘用人员7人,后勤服务人员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0130.96万元。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345.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259.68万元,年初结转86.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07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0785万元,年初结转0万元。支出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214.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07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62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259.6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2919.41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341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925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0万元,占0.04%;节能环保支出19157.86万元,占99.47%;住房保障支出94.62万元,占0.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人大事务

①行政运行(科目编码:20101012017年预算数为7.2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20万元,增长100%。。

2.节能环保支出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编码:21101022017年预算数为37.4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7.44万元,增长100%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科目编码:21101992017年预算数为1429.8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857.86万元,增长149.97%

2)污染防治

①水体(科目编码:21103022017年预算数为11740.5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1740.59万元,增长100%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科目编码:21103072017年预算数为3500.7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11.40万元,增长25.50%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科目编码:21103992017年预算数为2384.1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384.19万元,增长100%

3)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科目编码:21199012017年预算数为6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30%

3.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2017年预算数为94.6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65.73万元,增长227.52%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4.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79.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5.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本部门2017年计划出国组团数0个,0人次,本部门2017年计划出境组团数0个,0人次,计划购置公车0辆,公车保有数为1辆。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公车购置费均为0,与往年持平。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8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实际公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接待费与往年持平。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一)城乡社区支出

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科目编码:21214012017年预算数为68435.3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68435.34万元,增长100%

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科目编码:21214992017年预算数为2349.6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12.76万元,下降11.75%

六、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本部门2017年收支总预算9130.96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90130.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59.68万元,占21.3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0785.00万元,占78.5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6.28万元,占0.09%

(三)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9013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7.19万元,占1.75%;项目支出88553.77万元,占98.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4767.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1.55万元,占0.39%;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4435.89万元,占99.61%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72.41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2349.66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号

表名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2017年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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