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协助省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负责我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协助省环境保护部门对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统筹组织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三)承担落实全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镇(街道)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和有关行业制定环境保护责任目标,组织实施总量减排考核。
(四)指导、监督管理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对环境资源费的征收和使用进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环境保护资金。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管理权限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镇(街道)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全市的自然保护区,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示范区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协助组织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民用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协助国家、省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参与民用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检查民用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工作。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发布环境状况公报、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一)开展与港澳台地区及其他国家(地区)环境保护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我市有关环境保护对外合作项目。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负责管理直属单位,指导各镇(街道)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工作和各行业环境保护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环境保护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设行政单位1个,其中:内设11个科室,34个派出机构;设下属事业单位6个。
本份部门预算仅包括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本级预算,本部门的下属单位单独编列预算。
三、人员情况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共有编制数190名(含:行政执法编制150名,工勤编制3名,34个派出机构人员编制纳入镇街编制)。财政实际全额供给在职人数179人,其中:行政人员176人,工勤人员3人。另外,有普通聘员64人,离退休11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630.17万元。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630.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981.89万元,年初结余结转648.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支出方面,节能环保支出28410.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9.71万元。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7981.89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1381.52万元,比2015年执行数减少29466.4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7981.89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27762.18万元,占99.21%;住房保障支出219.71万元,占0.7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 节能环保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①行政运行(科目编码:2110101)2016年预算数为4826.13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345.13万元,增长7.70%。
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编码:2110102)2016年预算数为3693.31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348.59万元,增长10.42%。
③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科目编码:2110199)2016年预算数为6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590.05万元,下降98.99%。
(2)污染防治
①大气(科目编码:2110301)2016年预算数为2858.60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2858.6万元,增长100%。
②水体(科目编码:2110302)2016年预算数为330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330万元,增长100%。
③排污费安排的支出(科目编码:2110307)2016年预算数为872.01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205.90万元,增长30.91%。
④其他污染防治支出(科目编码:2110399)2016年预算数为8909.09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3909.09万元,增长78.18%。
2.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2016年预算数为219.71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17.44万元,增长8.62%。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45.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57.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88.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伙食补助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2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83.6万元,公务接待费40万元。本部门2016年计划出国组团数2个,3人次,计划购置公车0辆,公车保有数为22辆。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加1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12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拟计划参(组)团出国(境)考察,参(组)团数2个,3人次。公车购置费不变。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8.6万元,主要是车改后留用车辆增加。公务接待费减少5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缩减接待规模,严控接待标准。
五、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本部门2016年收支总预算28630.67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收入预算2863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981.89万元,占97.7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5万元,占0.01%;年初结转和结余648.28万元,占2.26%。
(三)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支出预算2863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57.05万元,占19.76%;项目支出22973.62万元,占80.24%。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85.8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部门本级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68.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12万元,占1.13%;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120.91万元,占9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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