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有关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计划、技术规范和措施;负责对机动车排气检测单位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对在用机动车进行监测,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建立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网络信息系统,对检测数据等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和研究利用;协助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所属参公事业单位,设有6个内设机构(含3个派出机构)。
本份部门预算仅包括东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所部门本级预算。
三、人员情况
2016年,东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所共有行政和事业编制数28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25人。另外,聘用人员40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76.15万元。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6.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1.44万元,年初结余结转4.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支出方面,节能环保支出948.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00万元。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71.44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138.07万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363.9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71.44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943.44万元,占97.12%;住房保障支出28.00万元,占2.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 节能环保
(1)污染减排
①环境检测与信息(科目编码:2111101)2016年预算数为124.15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17.76万元,增长7.20%。
②其他污染减排支出(科目编码:2111199)2016年预算数为810.61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117.16万元,增长16.90%。
(2)污染防治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科目编码:2110307)2016年预算数为8.68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8.68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2016年预算数为28.00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3.89万元,增长16.13%。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8.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4.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3.80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6.2万元。本部门2016年计划出国组团数1个,3人次,计划购置公车0辆,公车保有数为6辆。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1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2016年安排3人次因公出国(境)。公车购置费增加0万元,无变化。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9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燃料费随市场价变动相应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0.3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五、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本部门2016年收支总预算976.15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收入预算97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1.44万元,占99.52%;年初结转和结4.71万元,占0.48%。
(三)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支出预算97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3.32万元,占86.39%;项目支出132.83万元,占13.61%。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2.5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部门本级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7.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6万元,占1.3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5.65万元,占9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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