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协助省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负责我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协助省环境保护部门对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统筹组织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三)承担落实全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镇(街道)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和有关行业制定环境保护责任目标,组织实施总量减排考核。
(四)指导、监督管理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对环境资源费的征收和使用进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环境保护资金。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管理权限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镇(街道)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全市的自然保护区,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示范区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协助组织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民用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协助国家、省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参与民用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检查民用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工作。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发布环境状况公报、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一)开展与港澳台地区及其他国家(地区)环境保护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我市有关环境保护对外合作项目。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负责管理直属单位,指导各镇(街道)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工作和各行业环境保护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环境保护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设行政单位1个,其中,内设11个科室、35个派出机构;设事业单位6个。
本份部门决算仅包括东莞市环境局本级决算,本部门的下属单位单独编列决算。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14年底,东莞市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共有行政编制数190名(含行政执法编制150名,后勤事业编制6名,35个派出机构人员编制纳入镇街编制),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179人。另外,有离退休人员11人,聘用人员64人,后勤服务人员3人。
第二部分 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情况的说明
(一)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4年度收入总计7754.20万元,支出总计7587.97万元。收入方面,财政拨款收入7751.69万元,占2014年度收入总计的99.90%。支出方面,节能环保(科目:211类)支出7358.87万元,农林水(科目:213类)支出30万元,住房保障(科目:221类)支出199.1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437.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科目:211类)支出7208.87万元,农林水(科目:213类)支出30万元,住房保障(科目:221类)支出199.10万元。
二、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与决算情况对比说明
本部门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8.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26万元,完成预算的74.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0.70万元,完成预算的96.40%;公车购置费支出零元,与年初预算保持一致;公车运行维护费71.21万元,完成预算的93.70%;公务接待费21.35万元,完成预算的41.86%。
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少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二是加强公务车使用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务车使用申请报批、使用登记、去向监控等制度,严格用车管理;合理安排用车频次,协调组合相同目的地的用车需求。
(二)“三公”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03.26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10.70万元,全年参加
出国(境)团组2个、3人次,比2014年预算减少0.4万元,降低3.60%。开支内容包括:(1)派1人次参加省环保厅组团赴德国、意大利交流环保技术和洽谈环保产业合作,合计支出3.90万元;(2)派2人次参加市松山湖管委会组团赴以色列、塞浦路斯和奥地利开展招商工作,合计支出6.80万元;
2. 公车购置费支出零万元,本年度没有安排公务车
购置计划;
3. 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1.21万元,比2014年预算
减少4.79万元,降低6.3%。截至2014年底,本单位共有公车19辆(含1辆特种应急车和六个环监执法大队12台皮卡执法车);
4. 公务接待费支出21.35万元,全年共接待96批次、
715人次,比2014年预算减少29.65万元,降低58%。
第三部分 2014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决算表1-8,请参见附件。
表号 |
表名 |
决算表1 |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决算表2 |
收入决算表 |
决算表3 |
支出决算表 |
决算表4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决算表5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决算表6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决算表7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决算表8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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