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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时间:2015-02-17 16:52:11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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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协助省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负责我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协助省环境保护部门对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统筹组织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三)承担落实全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镇(街道)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和有关行业制定环境保护责任目标,组织实施总量减排考核。

(四)指导、监督管理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对环境资源费的征收和使用进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环境保护资金。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管理权限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镇(街道)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全市的自然保护区,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示范区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协助组织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民用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协助国家、省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参与民用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检查民用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工作。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发布环境状况公报、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一)开展与港澳台地区及其他国家(地区)环境保护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我市有关环境保护对外合作项目。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负责管理直属单位,指导各镇(街道)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工作和各行业环境保护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环境保护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设行政单位1个,其中,内设11个科室、35个派出机构;设事业单位6个。

本份部门预算仅包括东莞市环境局本级预算,本部门的下属单位单独编列预算。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14年底,东莞市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共有行政编制数190名(含行政执法编制150名,后勤事业编制6名,35个派出机构人员编制纳入镇街编制),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179人。另外,有离退休人员11人,聘用人员64人,后勤服务人员3人。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487.09万元。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487.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165.65万元,年初结转1321.44万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方面,节能环保支出(科目:211类)支出41284.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科目:221类)支出202.2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165.65万元。从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节能环保支出(科目:211类)支出39963.38万元,占99.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221类)支出202.27万元,占0.5%。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零元,公务车购置费零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本部门2015年年初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没有计划购置公车,公车保有数为19辆。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减少11.1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万元,基本持平,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燃料费随市场价变动相应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6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预算表1-8,请参见附件。

表号

表名

预算表1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预算表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预算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预算表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预算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预算表6

部门收支总表

预算表7

部门收入总表

预算表8

部门支出总表

 

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附表1-8(环保局).xlsx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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