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所2015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东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有关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计划、技术规范和措施;负责对机动车排气检测单位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对在用机动车进行监测,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建立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网络信息系统,对检测数据等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和研究利用;协助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所属参公事业单位,设有6个内设机构(含3个派出机构)。
本份部门预算仅包括东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所。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14年底,东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所有6个内设机构(含3个派出机构),共有编制数28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25人;另外,聘用人员42人,没有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20.94万元。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0.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33.37万元,年初结转87.57万元。支出方面,节能环保支出(科目:211类)支出896.83万元,住房保障(科目:221类)支出24.1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33.37万元。从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节能环保支出(科目:211类)支出896.83万元,占97.10%;住房保障(科目:221类)支出24.11万元,占2.9%。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零元,公车购置费零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4.90万元,公务接待费6.50万元。本部门2015年没有因公出国计划,没有购置公车计划,公车保有数为6辆(其中:特种检测专用车5辆)。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数不变,同为0;公车购置费预算数不变,同为0;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01万元,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减少1.49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预算表1-8,请参见附件。
表号 |
表名 |
预算表1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预算表2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预算表3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预算表4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预算表5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预算表6 |
部门收支总表 |
预算表7 |
部门收入总表 |
预算表8 |
部门支出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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