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概况
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主要职能是:对环境要素的质量进行经常性监测,定期向上级部门呈报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动态的技术分析报告;参与制定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项监测任务;负责全市环境质量评价,组织编写环境质量报告书、环境监测年鉴;参与污染事件调查,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网的业务组织和协调,组织技术交流和进行技术指导;负责东江水系环境保护监测;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内设10个科室、无派出机构,共有编制数 90 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数84人,后勤服务人员 5 人;另外,有离退休 6 人,聘用人员 30人。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预算总收入 4031.27万元,总支出 4031.27 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 1727.33 万元,一般专项经费支出 2303.94 万元。
四、经费支出标准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 3 万元/人·年,聘用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 0.71 万元/人·年。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一)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
合计 |
4031.27 |
一 |
基本支出 |
1727.33 |
2110101 |
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等) |
1727.33 |
二 |
一般专项支出 |
2303.94 |
2110299 |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
887.2 |
2110307 |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
1416.74 |
三 |
基建支出 |
0 |
(二)支出总表说明
上表按基本支出、一般专项支出和基建支出划分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其中:
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包括:东莞市环境质量监控中心维护费、东莞市实验室管理系统LIMS(一期)维护费、东莞市空气质量实况发布平台新增发布点位及平台保养维护费用、东莞市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子站工控机采购、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升级双向控制系统、快速溶剂萃取仪(AES)、气相色谱仪自动液体进样器、烷基汞自动化分析系统、离子色谱型燃烧炉、α/β射线测量仪、盐度计、极谱仪、藻类分析仪、
液相色谱仪柱后衍生装置、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智能皂膜流量计、电磁辐射测量仪、便携式甲醛检测仪、电子天平、PH计(现场用)、BOD培养箱、高压锅、噪声统计分析仪、
噪声校准器、煤含硫量分析仪(一体化定硫仪)、皮托管压力传感器标准仪、消解装置、烘箱、紫外分光光度计、空气自动监测子站运营维护费、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费用、东莞市运河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费、广东省入海河口(虎门)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费、东莞市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东莞市水环境质量监测运行费、东莞大气环境环境质量监测运行费、东莞声环境质量监测运行费、环保投诉案件专项检测费、重金属污染周边专项监测经费、东莞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运行费、辐射环境监测、室内空气监测、化验室清洁消毒费用、专用材料及配件费用、合作监测劳务费、
专用仪器维修、检定费、外出监测差旅费用、印刷耗材费用、
在线监控对比监测运行费、环境监测委托业务经费、市环境监测站化验废水处理站运行费等。
2014年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无基建类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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