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所201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东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有关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计划、技术规范和措施;负责对机动车排气检测单位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对在用机动车进行监测,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建立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网络信息系统,对检测数据等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和研究利用;协助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
二、人员情况
东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所内设6个内设机构,共有编制数28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24人;另外,聘用人员44人,没有离退休人员。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预算总收入 1014.75万元,总支出1014.75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642.74万元,一般专项经费支出372.01万元。
四、经费支出标准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2.7万元/人·年,聘用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0.71万元/人·年,没有留用执法执勤车辆。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一)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
合计 |
1014.75 |
一 |
基本支出 |
642.74 |
2111199 |
其他污染减排支出(含人员工资等) |
642.74 |
二 |
一般专项支出 |
372.01 |
2111101 |
环境监测与信息 |
372.01 |
三 |
基建支出 |
0 |
注:按《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细化到“项”。
(二)支出总表说明
上表按基本支出、一般专项支出和基建支出划分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其中:
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
一般专项支出包括:东莞市机动车环保标志审核发放系统、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网络系统(含一、二期)维护费、流动检测车及排气检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费、流动检测车一体化设备维护保养费、道路停放地抽检工作经费、黄标车淘汰更新宣传经费、环保标志印刷费、标志发放点工作保障经费、机动车排气污染物宝藏检测委托审批保障经费等10个专项。
2014年东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所没有基建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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