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201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为市环保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 主要职能是: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市环保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环保产业市场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实施市场管理,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制定实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环境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施工等认证制度,促进环保设施运营企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负责环保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吸收、推广和咨询服务;协助主管部门推动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清洁生产的咨询、审核并组织实施;推动环保科技进步,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的技术指导和初步评估工作。协助主管部门指导、协调全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承担由市政府牵头建设的环保工程的组织实施,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重大环保工程的监督管理。协助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审核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系统设计、项目开发。协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环保产品质量认证、创优质名牌产品活动及环保产品展销活动;评选、推荐和奖励环保优胜产品,帮助环保企业逐步向国际标准靠拢,建立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开展环保设施建设投资融资政策研究,开辟多元化融资渠道,引导外资、民资或银行资金,投入环保技术研究、设备开发和设施建设,并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二、人员情况
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内设4个科室、 没有派出机构,共有编制数30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25人,后勤服务人员 2 人;另外,有离退休 0 人,聘用人员 3 人。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预算总收入2424.21万元,总支出2424.2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425.46万元,一般专项经费支出1998.75万元。
四、经费支出标准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2.70万元/人·年,聘用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0.71 万元/人·年。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一)支出总表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
合计 |
2424.21 |
一 |
基本支出 |
425.46 |
2010601 |
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等) |
425.46 |
二 |
一般专项支出 |
1998.75 |
2110302 |
水体 |
1850.07 |
2110307 |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
148.68 |
…… |
…… |
|
…… |
…… |
|
三 |
基建支出 |
注:按《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细化到“项”。
(二)支出总表说明
上表按基本支出、一般专项支出和基建支出划分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其中:
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包括:全市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污泥处理服务费(市财政补偿部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日常监管监测费用、东江流域(电子及半导体元器件、油漆油墨、皮革加工等轻工业)水污染防治技术评估与示范课题、法律咨询费。
2014没有基建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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