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常虎高速公路虎门港支线(新联支线延长线)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008/03/28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莞市常虎高速公路虎门港支线(新联支线延长线)。

项目概况:

东莞市常虎高速公路虎门港支线(新联支线延长线)起点接虎门港西大坦大道,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由西向东,于沙田镇齐沙村沙太路口与省道S358(渡轮路)并行(基本是以高架桥的形式与渡轮路并行),直至本项目终点,终点桩号K9+404.894,对应正在施工的新联支线三标设计桩号K0+810,路线总长约9.405km。

本项目营运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包括:

① 噪声:机动车行驶时产生噪声;环保措施-在公路两侧设立声屏障,在居民楼安置隔声窗,在路边植树以隔声等;

② 废气:机动车行驶时排出尾气;环保措施-在途径居民区的路段路侧加密种植树木,使之形成绿化立体屏障,减少尾气影响;

③ 水:路面降雨径流,以及可能发生的运输危险品车辆事故对水体的影响;环保措施-路面径流经路侧排水系统收集到沉砂池,处理后排放;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立即进行应急处理;

④ 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项目的建设需征用土地,将改变部分区域土地的使用功能和植被覆盖面积;环保措施-尽量减少占用土地,加强沿线绿化。

⑤ 固体废物:营运期本项目收费站的工作人员会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环保措施-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选线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1)公众在公告期限内填好《东莞市常虎高速公路虎门港支线(新联支线延长线)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调查表》(见附件1,表中各项都需填),以信函、传真的方式反馈给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下面“4、联系方式”);

(2)公众或单位在公告期限内就上述“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中的内容提交书面意见,个人意见要求署名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单位的书面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留联系人的电话和通讯地址。

注:如有不同意者,必须注明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4、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传真:020-83878216

通讯地址:广州市大沙头二马路12号陶乐大厦302

建设单位:东莞市新远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769-22083259

通讯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樟大道55号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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