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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环保局落实四项措施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2009-06-17

  近来,省纪委对各市的机关作风进行了明查暗访,曝光了一些部门单位在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环保系统作风建设,市环保局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积极加强整改,着力从四方面加强作风建设。
  一、着力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强化窗口建设。本着“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对窗口实行“五个统一”管理(即统一窗口装饰、统一人员着装、统一服务用语、统一服务流程、统一电子监察),并严格规定窗口办事人员按照办事程序规范接件、及时复件,从而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环保形象。二是优化投诉渠道。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网络、新闻媒体及群众信访、环境监督员、领导接访日的作用,及时、妥善、负责地处理和反馈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及机关作风问题,从而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及时纠正各类不正之风。同时,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倾听群众诉求和意见,主动帮助群众妥善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深化办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抓好下放权限、简化职能、规范管理、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等各项措施的落实,提升各办事事项的效率。同时,结合市委、市政府保增长、扩内需的有关决策部署,开辟绿色通道,加强环保跟踪管理,服务企业发展,加大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扶持力度,特事特办,全力支持项目上马,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打造干事团队。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大力倡导“学习、团结、干事、务实”四种风气,争取年内完成1000人次以上的培训计划。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岗位的绩效管理和评价,确保制度规范覆盖到每个岗位、每项办事环节,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诫勉谈话等制度,开展预防和查处案件专项行动,重点强化审批、监督和处罚等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提高干部队伍反腐倡廉能力,从而使全市环保工作者顾大局、强素质、树形象。
  三、着力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实。将督查督办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完善督查队伍。专门配备和培训了一名专职督查人员,切实解决过去督查人员以兼职为主、督查水平不高、连续性不强等问题。二是完善督查制度。建立健全责任制,全面抓好工作的分解执行,明确目标进度和督查内容;建立重大问题报告和协调处置机制;建立与人大、政协、媒体的沟通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三是加强重点督查。突出抓好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进度督查,年初成立的6个督查组按照每月不少于两次的要求对污水处理工程落实分片督查,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污水处理工程如期建成。上半年新建成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8项,累计达19项,除企石项目外,其余将于年底前全部建成;35项管网工程中,建成11项,累计623.54公里,完成率达70.24%,其余也将于年底前全部建成。同时,加强对日常监察、监测、验收等行政行为的监管,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执法检查笔录、验收情况等进行核查,确保各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四、着力抓好“四减”落实,优化政务环境。一是减行政审批手续。经市政府批准,近期取消了企业年度审查、换证、续期、续约环保审批,从根本上减少企业审批事项,服务企业发展;认真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运作,对改建、扩建、新建、环评、监测、验收、危险废物管理等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一律纳入市局办事窗口办理,全部实行限期办结监察;进一步改善审批服务,对于满足环境准入要求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适当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着力提高审批效率。二是减文。严格公文处理规则和行文程序,对各部门外行文一律采用局或局办公室的名义;切实减少文件数量,凡能通过电话、传真、内部专网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印发文件,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推行办公自动化,完善机关信息管理网络,争取年内全面启动建设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面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减会。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对各部门安排的会议活动进行严格审核,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开的合并召开;能大能小的会议就小开,以市局名义召开的全市工作会议原则只安排年初和年末各召开一次。四是减检查评比。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及中央、省、市明确要求举办的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增加任何的检查评比项目;对部门临时性项目,全面实行审批制度,要求必须经局长办公会议同意后才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