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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防治综合应用”平台的VOCs申报中,活性炭更换需要怎么申报?

时间:2025-05-30 17:11:1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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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报对象

  2023年以来,已在“广东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防治综合应用”完成VOCs申报并经审核通过的使用活性炭吸附工艺的涉VOCs重点企业,具体对象为排污许可管理的或者排放量较大需纳入申报管理的涉VOCs排放重点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做好基础信息申报,包括排放口编号、关联产线、设施编号、填报换碳周期、理论换碳周期、活性炭种类、最近一次更换时间,理论VOCs去除量、年运行时长、设计装填量等信息。

  (二)根据换炭周期,规范做好活性炭更换,确保质量、装填量符合要求。更换完成后,及时在平台进行换炭登记。企业应参考《东莞市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用活性炭更换技术指引(试行)》,根据活性炭用量、VOCs浓度、风量、运行时间等科学确定更换周期,最长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500小时或3个月。

  (三)定期登录省平台,查看是否存在预警和逾期未换炭等信息。企业应规范做好活性炭更换和登记工作,避免出现预警、逾期问题。

  三、平台操作指引

  (一)企业账号登录。通过在网页输入省固定源填报平台网址(https://www-app.gdeei.cn/vocs/enterBase/#/)进入平台,登录账号进入平台首页。

  (二)换炭登记。首页右上角点击“活性炭申报”按钮进入活性炭申报页面进行换炭登记操作,登记操作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信息进度条拉到最右边,点击“更换记录详情”,点击“新增”按钮,即可进行换炭填报,根据提示信息进行登记与上传相关材料。第二种是点击“二维码”弹出企业换炭二维码,手机微信扫码后弹出换炭界面,再进行换炭填报即可,信息填报内容与平台内填报要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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