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2024年中央污染防治资金(提前批)分配情况,经初审、复审、现场考评等程序,现拟向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拨付东莞太阳能在线镀膜玻璃生产线烟气治理升级改造项目资金600万元。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daqike@dg.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寄至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注明大气环境科收),邮编:523000。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