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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178X/2024-00506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07-23
名称: 洪梅:上门服务,指导企业申报专项资金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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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梅:上门服务,指导企业申报专项资金

发布日期:2024-07-24  浏览次数:-

  7月10日至15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洪梅分局对某纺织有限公司、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某食品有限公司3家企业开展上门服务,“一对一”指导企业开展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升级改造污染防治设施资金短缺难题,助力辖区企业高质量、可持续、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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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企业申报。洪梅分局第一时间向企业宣贯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重点奖补的范围和类型,摸清企业需求,将污染防治攻坚和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相关政策向企业宣传到位,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抢抓资金审批窗口期,积极申报各类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提高申报质量。以系统性、整体性、精准性为原则,加强事前论证,重点论证项目必要性、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精准性、投入经济性和绩效目标的合理性,积极帮助企业完善项目申报材料,加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力争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

  洪梅分局将持续为企业提供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全流程技术支持,指导申报企业按照上级专家审核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力争顺利通过审核,激发企业治污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