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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178X/2023-00682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3-08-06
名称: 莞城:巩固零散工业废水整治成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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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城:巩固零散工业废水整治成果

发布日期:2023-08-07  浏览次数:-

  莞城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加强零散工业废水监管执法力度,针对辖区内零散工业废水产水企业和处理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开展企业帮扶行动,确保辖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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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强化综合整治,推进减排治污

  坚持“整治存量、严禁增量”原则,现场摸排企业零散工业废水产生、收集、存储、转运、处理、排放情况以及企业实际生产状况,核实企业废水产生工序,定期注销关闭、搬迁或撤销废水产生工序的企业。

  02/

  持续深化监管,巩固整治成效

  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核实企业零散工业废水转移手续,督促产水企业按环评批复安装在线监控、废水处理企业按要求处理废水达标后排放,坚决打击偷排、漏排现象,确保零散工业废水转运全过程闭环管理,巩固零散工业废水整治成效。

  03/

  开展企业帮扶,实现政企双赢

  对零散工业废水产水企业和处理企业从污染治理技术提升、规范废水收运流程、建立内部管理台账、落实专人专责等进行全方面帮扶,压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助推辖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