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东莞八珍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就东环罚告字〔2023〕107号,废水超标排放案拟处罚决定向我局提出听证要求,我局决定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由:废水超标
二、当事人:东莞八珍食品有限公司
三、听证会时间:2023年3月20日上午9:30
四、听证会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9号胜安大厦13楼1301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一)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三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二)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并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
联系电话:23303209
联系地址: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9号胜安大厦
特此公告。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