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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178X/2022-01003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2-12-03
名称: 厚街:企业未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将面临罚款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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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街:企业未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将面临罚款

发布日期:2022-12-05  浏览次数:-

  为全面提升厚街镇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和水平,督促辖区产废主体做好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厚街生态环境分局成立专项督查小组,对辖区内企业开展督导抽查。11月25日,执法人员查处两家未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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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某鞋材有限公司和某皮具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均能提供相关环保手续,均已设立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并贴好一般固废标识牌,且能提供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合同,但是均未能提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出厂记录表等台账信息。针对该情况,执法人员现场锁定证据,制作双笔录,依法立案查处。

  上述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八项规定,上述企业或将面临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