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态环境分局、直属各单位、市局各科(室):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对纳入2020年度东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1398家企业2020年环境行为进行了评价,现将东莞市2020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经评定,1398家企业中,除去因全年停产(运)、关闭等原因不参评的105家企业外,最终确认参评企业1293家,其中环保不良企业(红牌)19家,占参评企业的1.47%;环保警示企业(黄牌)98家(含5家即时修复企业),占参评企业的7.58%;环保良好企业(蓝牌)1119家(含19家即时修复企业),占参评企业的86.5%;环保诚信企业(绿牌)57家,占参评企业的4.40%,具体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请各部门根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580号)和《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东发改〔2018〕273号)的文件精神,对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企业)采取守信激励措施,对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对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实行严格管理,对环保良好企业(蓝牌企业)进行引导改进,督促、指导各有关企业改善环境行为,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主体责任。请各生态环境分局指导完成整改的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和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按照《关于明确我市企业环境信用修复相关事宜的通知》,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我局申请企业环境信用修复(已完成即时修复的企业不可再次申请修复)。
附件:2020年度东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
(联系人:监测与辐射管理科 陈涛,联系电话:2339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