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扛起使命,强化统筹,攻坚克难,狠抓执行,以科学、系统、精准治污的理念,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深入推进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围绕落实省市明确的硬任务要求,一年来,我局主要抓好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和实际行动,作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发挥好生态环境部门统筹监管职责,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是加强市级统筹。年初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率先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在此基础上,围绕国考断面水质攻坚、重污染河涌整治、黑臭水体治理、环保督察整改等先后10余次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全市性工作会议,具体推进治污攻坚各项工作。建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治污攻坚进展情况汇报制度,针对水污染治理市委市政府班子领导常态化开展巡河活动。二是完善治污机构。重点围绕水污染治理攻坚战,调整全市治水组织架构,将市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程总指挥部调整为东莞市水污染治理指挥部,进一步强化全市治水工作统筹领导。结合茅洲河、石马河、东引运河等重点流域整治,分别成立流域整治现场指挥部,靠前指挥,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污染治理。三是强化工作执行。联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两办督查室成立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执行力督导工作组,对各级各部门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情况,进行跟踪督导。修订实施《2019年度东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出台《东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以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四是开展调查研究。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推动全系统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各局领导围绕治污攻坚的实际情况,扎实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13份专题调研报告,进一步厘清思路,提出破解当前制约治污攻坚核心问题的举措,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二)聚焦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深入推进全市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坚持把推进水污染治理攻坚战摆在突出位置,深化治水工作,全市7个国省考断面水质总体改善,81个市考断面中90%断面的水质综合指数同比实现好转。一是国考断面水质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效。分别出台治污攻坚命令,全面加大统筹和资金投入力度,以大兵团作战全力推进茅洲河、石马河、东引运河-寒溪河、东江下游片区等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其中:茅洲河流域投入20亿元开展流域综合整治,石马河流域投入146亿元推进“3+5+1”攻坚任务,东引运河流域投入92亿元对流域内1+6片区、311个控制单元实施系统整治;东江下游片区投入84亿元对片区内14个园区、镇街开展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2019年4个国考断面中,共和村断面水质从11月起已达到Ⅴ类,旗岭断面水质如期在12月达到Ⅴ类,樟村断面成功扭转恶化趋势、从8月起水质逐月好转、12月综合污染指数同比下降58.4%,泗盛断面水质在12月达到Ⅲ类。二是治水设施体系持续完善。全市新建截污次支管网1572公里,完成管网验收2057公里、移交通水2153公里,新建微支管网3113公里,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家污水厂新扩建,3家已投入运营,4家试运行,3家正抓紧建设。35家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7家已投入运营,28家试运行。建成38座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基本完成全市地下雨污两套管道摸排,共摸查出排水管网20582公里,其中污水及合流管网7689公里,并启动对缺陷管网检测修复、雨污错接漏接混接问题管网整改等工作。三是黑臭水体及内河涌整治不断加强。城市建成区22条黑臭水体基本完成整治并初见成效。全年整治内河涌109条。累计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超过1.4万个,并正同步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四是饮用水源保护深入推进。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和所有水源地上报工作,制定实施《东莞市“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东莞市“千吨万人”乡镇级饮用水源地区划初步成果。16个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位于一级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和建筑物,以及153个自查出的违法违规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治。五是海洋环境保护扎实开展。制定实施《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扎实推进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狠抓入海排污口核查整治,共排查出入海污染源201个,查实入海排污口40个,其中:30个合理合法入海排污口,已建立相应的台账和档案,实行一口一档管理,每季度进行定期监测;10个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已全部完成整治。
(三)持续强化工作举措,大力实施蓝天保卫战36项措施。重点聚焦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出台2019年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提出36项强化措施,持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尽管2019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78.1%,同比下降9.8个百分点,但六项主要大气污染物指标中,除O3外,PM2.5、PM10、NO2、SO2、CO平均浓度均已达国家二级标准,其中,PM2.5平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完成省考核目标。一是着力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19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为1372万吨,比2018年压减约134万吨。关停沙角电厂3台燃煤机组(合计77万千瓦),推进宁州电厂建设。19家自备电厂煤改气项目14家已开工。新建168公里天然气管道。淘汰改造燃煤及生物质锅炉137台,合计739.73蒸吨。二是推动移动源污染治理。全面实施机动车国VI排放标准,实行市中心城区及主要干道货车交通管制措施,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行动,抽检9564辆柴油车、责令整改超标车辆132辆,建成重型柴油车OBD远程在线监控系统,累计注销、迁出、强制报废的国Ⅲ及以下柴油车8033辆。分批次采购2556辆纯电动车,实现公交100%纯电化;加强岸电建设和船舶排放控制,推进东莞港4个泊位建设岸电和12家内河码头25套岸电建设,船舶排放控制区检查船舶2636艘次、查处使用燃油硫含量超标船舶53艘次。开展油品监督检查,共抽查全市283家加油站(含6个油库),抽检覆盖率超过80%。三是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累计关停搬迁落后产能VOCs企业333家。开展VOCs集中治理试点,建成万江汽修行业钣喷中心、大岭山家居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暨自动喷涂(水性)展览馆;完成265家印刷及重点工业涂装企业源头淘汰改造、2959家涉VOCs排放企业末端整治。对58家VOCs企业开展工况监控试点;完成21台垃圾焚烧炉氮氧化物治理设施升级。四是强化面源和生活源综合防控。协调住建、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发现并整改存在问题工地2383个;开展泥头车和沙石运输车辆检查行动,查扣违规泥头车、运砂车、渣土车2899辆;查处露天烧烤、焚烧行为2011起。
(四)坚持建管并重,不断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是建管工作体系得到完善。出台东莞市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将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泥等固体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压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明确各环节监管要求、目标、任务及责任单位。出台《东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管理技术方案》及《暂存管理指引》,指导镇街在过渡期建立暂存场所,解决企业短期困难。完成全市危险废物、生活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处置情况深度摸查,制定并向市政府上报东莞市生活污泥过渡期处理处置方案和安全处理处置项目建设方案。二是处置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一期主体基本完成,管理中心、废水车间已完成地基工程,正在进行地上建设。虎门港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正在办理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开展防护距离内拆迁工作;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投入运营。东莞污泥处置中心完成4条(100吨/日)污泥脱水生产线扩建,新增处理能力400吨/日,全市污泥处理能力提升至1400吨/日。推动7个废机油收集中转点规划建设,目前7个中转点已落实选址,其中石碣中转点已投入运营。三是固体废物管理持续加强。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新增3217家企业,共9778家企业纳入规范化管理名单。全面推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应用管理,完成上年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的企业数达到12760家,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共收运处置医疗废物10128.8922吨。全市9家废纸进口企业共获核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324.3万吨,同比削减35.6%。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共排查205家涉重企业,暂无企业纳入整治清单。
(五)加强土壤调查和管控,扎实推进净土防御战。一是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868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风险筛查结果纠偏和阶段性成果集成等工作,同步完成市级质量控制工作;完成7个重点工业园区基础信息调查。启动全市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二是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出台《东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和《东莞市建设用地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及评审技术要点(试行)》,搭建“事前-事中-事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管机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从业单位“白名单”制度,介入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地块数量约500宗。公布我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共涉及企业22家。三是持续开展非法畜禽养殖业整治。清理反弹非法养殖场点30个,清理生猪2100多头、家禽16000多羽、牛14头。同时落实上级要求,完成全市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
(六)狠抓“散乱污”企业整治,全面强化企业执法监管。一是“散乱污”企业整治如期完成目标。通过进一步压实各镇街责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搭建第三方志愿服务平台,进一步狠抓“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如期在9月底基本完成全市整治目标任务,累计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51669家(关停取缔20653家,整治改造31016家)。二是环境监管执法成效明显。深刻汲取了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改革,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监管执法重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实施意见》,提出了9个方面共40项工作任务,推动环境监管与行政处罚分离、成立环境监管委员会等改革举措顺利落地,全方位、多角度改革重构全市环境监管执法体系、执法模式。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企业,部署开展了重点污染企业专项排查、三大重点区域(海心沙片区和茅洲河、石马河流域)综合执法、违法排污大整治利剑行动、莞深莞穗跨市联合执法检查等多项执法专项行动,通过采取“5+2”、“白+黑”、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移动执法、无人机应用、走航监测、在线监控等手段,全面从严环境监管执法,依法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2019年,全市处罚案件4282宗,罚款逾3.77亿元,同比增长38.75%;五类案件总数对比上年同期增长58.79%,其中移送行政拘留案件52宗,环境污染犯罪案件72宗,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共101人,实现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案件总数及人数“双破百”。三是环境信访及应急管理有效加强。建立常态化环境信访分析研判机制,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专项行动,成功将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邻避”矛盾导入法定途径解决,大力化解“楼企”、“楼路”信访矛盾,在石马河流域阶段性试行最高奖励50万的有奖举报政策,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取得积极成效,预估发放奖金1415-1615万元,带动各镇街出台符合当地实际的有奖举报政策,并出台《东莞市环境违法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努力构建市镇两级的有奖举报体系,2019年全市环保系统共受理各类环境问题投诉2.89万宗,同比减少6.7%,多年来首次出现下降。全面做好国庆等节假日应急值守备勤工作,全年共接报、指导、调度处置各类突发事件32起,其中一般(IV级)突发环境事件4起。全市33个园区、镇街完成应急预案修订,1425家环境风险企业完成应急预案备案,178家企业投保环境责任保险,投保保额超3.8亿元人民币,投保企业数量和投保保额均位列全省地市前列,投保企业数量同比增长22%。
(七)发挥生态环保职能,积极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一是生态环保“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制定实施《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制定部门权责清单,推进权责事项标准化管理,优化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将7项行政许可事项压减到2项,全面实施环评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和环评登记表备案管理,推进环保政务服务“一门一网式”办理,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面进驻省政务服务网、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部分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间缩短至法定时间的三分之一,进一步提升服务办事效能。二是规划及项目环评保持严管。组织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完成石龙镇西湖工业集聚区、石龙镇黄洲工业集聚区、横沥模具科技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审查。修订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政策,着力引导项目入园建设,2019年,全市共办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5537份比2018年增长70%,其中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104份、环境影响报告表15271份,不予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15份、环境影响报告表147份;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45960份。共核发国家排污许可证1200份、变更国家排污许可证97份。完成输变电项目审批10项,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初审、核发169项。三是市重大项目服务较好保障。实行专人跟踪服务,2019年全市重大项目共393个,累计完成环保审批296项,占总数75.3%。落实市“倍增计划”要求,协助解决企业提出的各项政策要素支持、土地要素支持、资本要素支持、人才要素支持等问题。四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完成。完成12.21万家普查对象入户调查和产排污核算,空间信息采集率100%,形成较为完整的普查数据库、污染源档案等普查成果。五是清洁生产和信用管理扎实推进。将193家企业纳入到2019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名单,进一步扩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行业企业范围,完成161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评估验收工作。将1429家企业纳入2019年信用管理评价范围,比2018年(1224家)增加14.3%。六是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得到完善。召开东莞市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工作结题会议,推动绿色供应链管理逐步从试点摸索阶段迈入全面推广阶段。编制并上报了《东莞市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配合省厅顺利举办了2019年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治理技术、装备、服务展示交流对接会。
(八)持续做好跟踪督导,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环保督察的反馈意见,制定实施了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详列50项整改措施,详列工作清单,结合治污攻坚战持续加强整改督导。今年来,由市领导带队开展现场督导17次,对进展较慢的事项发出32份督办通知书,对重点整改事项多次召开协调会解决存在问题,加快整改进度。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我市10项整改任务22项具体措施,已完成12项、按计划推进8项、暂未达到时序2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我市9项整改任务24项具体措施,已完成8项、达到时序进度16项;固体废物专项督察9项整改任务26项具体措施,已完成1项、正按计划推进25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专项督察348件交办案件已办结346件、办结率99.4%;省级督察281件交办案件已全部办结。
(九)全面推进机构改革,不断加强环保基础能力建设。一是推进生态环境机构改革。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机构改革决策部署,顺利完成全市生态环保系统机构改革工作,印发实施市生态环境局“三定”方案,全面做好转隶职能承接,完成市局21个科室和机关党委的设置,完成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等事业单位职能调整和机构设置,完成分局垂直管理调整、组建和股室设置工作,做好市镇两级生态环境机构公务员职级设置和套转工作。同时制订并及时调整部门权责清单,市局的权责清单共275项,其中行政许可18项、其他行政权力15项、行政检查21项、行政强制11项、行政处罚210项。二是加强环保信息化建设。编制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以执法监管为切入点全面推动全市的环保信息化建设。推进在中堂北海仔流域开展水环境污染溯源等6大信息化监控试点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对全市35辆零星废水转移车辆、4家废水处置企业进行全过程监控,实现零星废水转运管理。督促新增44家重点排污单位按时完成自动监控设备建设联网任务,对全市四大流域388家重点涉水排污企业组织实施全过程智能监控。完成现有“移动办公系统.APP”改造,实现与市政府VPN(虚拟专用网)对接,实现手机政务办公。三是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成石龙南河、石龙北河、角尾村、赤岗村等4个省考断面水站建设工作。全面承接海洋环境监测任务,包括4个在线监测海洋浮标,14个海水环境质量功能区、14个海洋沉积物质量监测点、14个海洋生物质量监测点、7个陆源入海排污监测点、14个重点入海排污点邻近海域监测点位和9个江河入海口等监测任务。在 7月23日-7月25日举办的第二届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中,我局共取得各类奖项8个,比武总成绩排全省第一。在全国第二届生态环境监测大比武中,我局监测中心站龙晓娟获得综合比武个人类一等奖第一名。四是不断强化环境宣教。通过“一台一报一网一号”,设立环保专栏、专版、专题和“环保曝光台”,及时公开最新生态环境治理动态,先后邀请国家和省级主流报刊媒体来我市开展采风和专访活动,加大治污攻坚宣传力度,全年发布新闻动态超过2000篇次、水和大气治理情况专版近100个,曝光200余期环境违法行为,每周在东莞日报上用两个整版专题报道水和大气治理情况。举办了“六•五”纪念日、第三届东莞市生态环境文化节等活动,先后邀(聘)请30多名教授、讲师和律师组成环保宣讲团举办近百场环保开放日和环保普法讲座,每月举办“河湖保洁日”活动、全年共超过十万人次参与,有效形成了全民共责、共治、共享的治污工作氛围。
(十)全面强化治党管党,着力加强生态环保队伍建设。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局党组严格落实市委统一部署,扛起主体责任,部署推进全系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深入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全系统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同步加强党建工作,确保党的组织力量得到全面覆盖,完善健全党建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全面推行党建“两清单”(即党建责任清单和党建任务清单)管理,探索推行党员达标量化清单管理,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五好六有”党支部创建。推进党员政治学习常态化,全年共组织党员学习677场次。以“主题党日”为抓手,深入落实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开展,全年14个在职党员支部累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23场次、支委会167场次、党小组会470场次、党课71场次,处级党员谈心谈话292人次、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621人次。三是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将廉政管理融入日常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工作中,加强抽查监督,今年来共开展日常谈话提醒2434人次,其中“红脸出汗”形式的日常谈话提醒236人次,“咬耳扯袖”形式的日常谈话提醒2198人次。四是大力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领导小组,开展问题整改,深挖线索来源,2019年共收到13条有效线索,3条已按程序报送办结、1条按程序报送初步办结、1条已核查反馈,剩余8条处于核查阶段。
二、存在问题
当前,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正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经过努力,尽管2019年来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面临较大的挑战。具体体现为“四个性”:一是环境质量达标的严峻性。水环境质量方面,虽然目前4个国考断面水质呈逐步改善态势,但距离最终考核目标仍有一定的差距。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强度高,空气质量尚未实现全面稳定达标,特别是臭氧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大气环境质量仍处于“气象影响型”阶段,极易受到不利气象因素影响而发生污染天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现有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不能满足需求,受邻避效应影响,处置项目推进难度大。二是污染治理任务的艰巨性。随着环境治理措施深入推进,一些问题解决的难度加大。特别是在治水设施作用发挥方面,全市地下雨污两套管网体系尚未健全完善,影响治污治水效益;在主要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方面,煤改气工作推进不理想、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全省第一,VOCs治理成效有待提升,机动车污染治理难度大。三是工作进展的不平衡性。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目前大多数部门和地方工作推进比较好,但部分部门和镇街思想认识、重视程度上还不够,工作进展滞后,影响全市整体治污大局。四是工作基础的不适应性。环境监管是做好治污攻坚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保障举措,但全市工业企业数量众多,企业偷排偷放等违法现象仍屡有发生,环境监管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
三、2020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0年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党的十九大明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做好全市污染防治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接下来,我局将坚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2020年1号令,坚持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坚决扛起使命担当,奋力攻坚克难,狠抓执行落实,全力以赴打好打赢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改善。
主要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实现国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57.1%,4个国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全市空气质量同比大幅改善,臭氧污染得到有效治理,PM2.5浓度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基本消除重度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基本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有效防控土壤环境风险。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基本满足全市需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决打赢水污染治理攻坚战。一是强化国考断面水质攻坚。继续统筹推进茅洲河、石马河、东引运河-寒溪河、东江三角洲河网等四大重点流域整治,推动四大国考断面水质稳定改善。二是完善污水收集体系。全面做好地下雨污管网核查、检测、修复工作,确保在年底前建立完善清晰健康的地下雨污水管网系统。加快完成已建管网验收通水,同步实施排水户污水接驳以及雨污管网系统错接、漏接等问题整改,加强排水许可管理,开展排水户排水许可核发工作,全面铺开排水户雨污分流改造。三是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对于目前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系统性评估,对于处理能力存在缺口的片区,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以及一体化应急处理设施,年底前完成至少7家污水处理厂新扩建项目。对于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mg/L的污水处理厂,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进行全面整治。推动完善全市污水管网统一运维机制。四是深化河涌污染整治。巩固深化城市建成区22条黑臭水体整治措施,确保稳定消除黑臭。加强初期雨水处理,切实减轻雨季期间对河涌污染影响,推动2020年完成不少于150条污染河涌综合治理。五是持续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完成“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设标立界及隔离防护工程建设,以及“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六是强化海洋环境保护。对入海排污口实行分类管控,建立健全入海排污口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重点海湾和近岸海域监视监测及入海河流综合整治,2020年底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统筹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精准治理。一是持续推进产业能源结构调整。加快沙角电厂燃煤发电机组退役关停,推动完成全市19家自备电厂燃煤发电机组煤改气,完成谢岗华能、中堂热电联产等集中供热项目建设。二是突出抓好VOCs污染治理。全面完成全市燃煤及生物质锅炉淘汰整治、25家C级炉窑企业废气治理提升改造。推进全市VOCs企业源头防控、过程严管、末端治理,引导新增VOCs企业入园建设、集中治污,基本完成全市VOCs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基本实现全市涉VOCs排放企业末端治理全覆盖,全面完成制鞋行业和一批家具制造、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企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程,完成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企业、落后产能VOCs企业淘汰整治任务。三是深化移动源排污整治。加强柴油车污染治理,建立常态化抽检机制,加大道路抽检力度,推动优化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加快淘汰国III标准柴油货车。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基本消除使用超标、高排放、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现象。加大油气回收治理力度。四是加强污染天气应对。在全市社区建设大气微型监测站,加强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预警。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优化国控站点污染防控,“一站一图”全面推进国考站点周边污染源整治。对O3、PM2.5污染时段制定科学的应对预案,做实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
(三)扎实推进净土防御战。一是开展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在全市范围内按照不同土地利用分区,分别开展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采样与分析工作,全面摸清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二是按照国家和省统筹安排,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详查质量管理。三是持续强化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环境管控。落实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制度,对已开展或正在开展土调的项目推行“重点+随机”抽检的后督察机制,督促各主体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四)精准提升固废处置能力。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编制实施《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进一步完善全市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体系。二是推进“无废城市”试点。落实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安排部署,编制具体试点方案,探索建立具有东莞特色的“无废城市”建设模式,以此进一步提升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三是完善固废处理处置体系。结合摸查结果,推动相关固废补缺项目加快建设。2020年完成海心沙综合利用中心、6个废机油收集中转设施等项目建设,启动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二期建设,进一步补齐全市危废处理能力短板;新增600吨/日的生活污泥干化处理能力,同步规划建设新的污泥集中处置项目,加快形成全市生活污泥全过程处置闭环。四是强化一般工业固废管控。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0吨以上的企业全面实行申报登记。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处置管理规范,推动各镇街建设规范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可利用”要求,推动建立一般工业固废循环利用平台,提升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五是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分解落实重金属年度减排目标、任务,严控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建设,继续开展工业固废堆存场所排查整治、涉镉污染源排查整治,全力确保完成省下达的重点行业重金属减排任务。
(五)积极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组织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科学谋划未来五年工作目标、任务。二是细化完善我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成果,推动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三是持续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企业环境信用管理和重点企业信息公开管理。四是抓好污染源普查成果开发利用,建立“全生命周期”污染源动态管理体系,开发普查数据分析利用系统,为科学推进环境管理提供有力支撑。五是进一步深化环保“放管服”改革,推进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核发改革,推进电子证照系统建设,推动环评审批 “无纸化”,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六是强化环评审批管控,深入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政策,加强规划及项目环评管理,引导金属表面处理行业、VOCs排放等行业项目集聚发展、集中管理。
(六)改革加强环境执法监管能力。一是全面实施《关于全面加强监管执法重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市镇村三级监管执法队伍,切实提升监管执法能力,有效遏制生态环境违法乱象。二是推动建设“互联网+监管”的生态环保大数据平台,推广全过程智能监控,加强企业在线监控管理,积极构建形成“人防+技防”的监管执法总体布局。三是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紧紧围绕治污攻坚战,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打击偷排、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自觉守法经营。全面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化、制度化。四是持续推动地方立法。力争《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列入东莞市2020年立法计划。五是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化解,积极做好“邻避”项目、“楼企”矛盾等环境社会风险化解工作,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深化生态损害赔偿工作,争取年内办结一批走完全流程的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六是鼓励支持公众参与监管。全面实施新修订的《东莞市环境违法有奖举报暂行办法》,规范市镇两级有奖举报政策,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环境监管,拓展监管触角和覆盖面,切实把有奖举报打造为东莞环境监管的品牌。
(七)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一是高质量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事项。推动实施《东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强化工作督办、定期调度,压实相关部门的责任,确保每一项整改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二是高质量完成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三是主动谋划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效、最给力的攻坚作为,再次接受中央生态环保工作督察检验,向中央展示东莞能打硬仗、善于攻坚的良好形象。四是加强督察交办案件核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案件办理扎扎实实。
(八)着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加强队伍政治和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二是持续推进生态环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建章立制,切实净化全市生态环境领域。三是稳步推进市级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全市生态环保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培训、选拔和规范化管理。